2017年肇庆供电局营业厅智能机器人服务设备购置项目结果公示
2017年肇庆供电局营业厅智能机器人服务设备购置项目结果公示
2017年肇庆供电局营业厅智能机器人服务设备购置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7年肇庆供电局营业厅智能机器人服务设备购置项目(招标编号:****************)评标工作已结束。按照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的要求,现将推荐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1 | 智能机器人 | 广州纬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穗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成都天进仪器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
2017年10月15日至2017年10月17日。
三、异议及处理
(一)异议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书面异议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异议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异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七巷35号景德路昊业商务大厦一楼102室
联系人:黄建国
联系电话:****-*******/*******
(三)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异议人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招标承办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月十四日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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