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镇农村小型公益特色林业发展中标结果
利民镇农村小型公益特色林业发展中标结果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虞城县利民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利民镇农村小型公益特色林业发展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7】153号
二、项目名称:利民镇农村小型公益特色林业发展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1日至 2017年10月13日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10月16日上午9:00分
谈判地点:新利源大厦二楼203会议室(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北角)
谈判小组成员:黄侠、刘春峰、马徵
五、成交结果如下:
成 交 人:河南鑫政德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办事处红星路2幢4单元9号
成 交 价:293700.00元
工 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建造师及注册编号:贾红亮/豫2411********
六、监督单位:虞城县检察院。
八、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虞城县利民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商丘市虞城县203省道附近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
邮 编:476000 邮 编:450000
联系人:蒋先生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9*****915 电 话:0370-*******
本次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告期为一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河南省虞城县利民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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