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园林环卫管理处设施设备
采购项目
合同书
甲方(招标人): 即墨市园林环卫管理处
乙方(中标人): 青岛青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即公采*******
乙方于2017年5月24日参加了由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即墨市园林环卫管理处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编号:即公采*******”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第一包铁质垃圾桶、果皮箱的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规格为240L铁质垃圾桶2000个,果皮箱200个(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明细表相同)。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元整(¥660000.00元)
开户单位:青岛青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银行账号:****************006454
邮编:266200
电话:****-********
传真:****-********
五、付款途径
财政资金660000.00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以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帐户。
六、付款方式
ü分期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中标合同金额的95%,即人民币627000元,大写陆拾贰万柒仟元整;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剩余5%余款,即人民币33000元,大写:叁万叁仟元整。(以财政实际拨付时间为准)。
七、交货日期、地点
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即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即墨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后生效。
九、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两份,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
甲方(公章):即墨市园林环卫管理处乙方(公章):青岛青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133*****678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包:第一 包 包名称:铁质垃圾桶、果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