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设备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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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园林环卫管理处设施设备

采购项目

合同书

甲方(招标人): 即墨市园林环卫管理处

乙方(中标人): 青岛青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即公采*******

乙方于2017年5月24日参加了由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即墨市园林环卫管理处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编号:即公采*******”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第一包铁质垃圾桶、果皮箱的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规格为240L铁质垃圾桶2000个,果皮箱200个(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明细表相同)。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元整(¥660000.00元)

开户单位:青岛青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银行账号:****************006454

邮编:266200

电话:****-********

传真:****-********

五、付款途径

财政资金660000.00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以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帐户。

六、付款方式

ü分期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中标合同金额的95%,即人民币627000元,大写陆拾贰万柒仟元整;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剩余5%余款,即人民币33000元,大写:叁万叁仟元整。(以财政实际拨付时间为准)。

七、交货日期、地点

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即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即墨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后生效。

九、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两份,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

甲方(公章):即墨市园林环卫管理处乙方(公章):青岛青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133*****678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包:第一 包 包名称:铁质垃圾桶、果皮箱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铁质垃圾桶

青德

青岛

240L

2000个

265元

53万元

2

果皮箱

青德

青岛

1040mm×400mm×1000mm

200个

650元

13万元

总计金额(元)

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66万元)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青岛青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2017年5 月6 日









标签: 项目合同 环卫管理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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