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学及专用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教学及专用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教学及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G2008G1-091-WF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日期:2008年10月23日
定标:2008年11月1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分标 | 中标金额(元) | 合同履行日期 | 采购单位、代表 | |
河池万奇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河池市新建路763号 | A1 | 414,78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日历日) | 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韦群生、罗旗 | |
河池市九鼎网络与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 宜州市庆远镇中山大道南山路 | A3 | 63,83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日历日) | ||
江西远洋保险设备实业有限公司 |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药都北路 | A5 | 25,8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日历日) | ||
广西新豪智电子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市东葛路135号岭南家园E座1416A室 | B | 260,R156.00 | 竣工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内(日历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 李春燕、黄凯 | |
评审专家 | 卢耀雄、骆水根、农镇龙、何定海、沈宁兴、刘金汉 | |||||
项目负责人 | 包宇杏 | 电话 |
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投诉电话: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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