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千吨塑料制品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中标结果
4千吨塑料制品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中标结果
新余市绿能再生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塑料及年产4千吨塑料制品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签发的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3万吨废塑料及年产4千吨塑料制品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新余市绿能再生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景源路93号
项目概要:新余市绿能再生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拟新建年处理3万吨废塑料及年产4千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位于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景源路93号(北纬27°47′9.72″,东经114°53′32.26″),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2000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主要大气污染物有塑料受热熔融分解逸出的气体和废旧编织袋、塑料袋等分选产生的扬尘,受热熔融废气采用喷淋和光氧催化氧化治理,分选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处理;项目废气均能得到有效治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2.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废水主要为生产中产生的破碎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采用三级沉淀处理,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污水管网,然后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袁河。对环境影响很小。
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噪声为各运转设备如破碎机、清洗机、造粒机和水泵等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绿化等综合防噪措施后,各方位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原料废物、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所有固废均采取措施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措施
1. 废气
受热熔融废气采用喷淋和光氧催化氧化工艺治理,治理后废气采用烟囱达标排放;分选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处理,为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 废水
生产废水采用三级沉淀处理工艺,为成熟可靠技术,完全能处理好项目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少,采用标准化粪池处理后能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3. 噪声
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震或隔声罩装置;最大程度降低了噪声影响。
4. 固废
原料废物、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和沉降的无组织粉尘为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原料废物经收集后返回供货地;沉淀池污泥采用脱水处理,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治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塑料粒子制造项目,以废旧编织袋、塑料袋等为原料,根据2011年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大类中的第29条:“废塑料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因此,项目的建设在产业政策方面是可行的。
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和固废。废气采用净化措施治理,废水通过新建废水沉淀池和化粪池处理,固废通过综合治理措施100%处置,项目三废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因此,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只要建设单位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范和本环评的要求认真落实治理和防治措施,并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运行管理和污染监测,并注意检修及维护,在此基础上,在保证各种治理措施和设备正常运转。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是否了解该项目及建设内容
2、公众认为建设项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3、公众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现状的看法
4、公众对项目投产后最担心的环境影响
5、公众对项目投产后环境的影响的可接受程度
6、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选址
7、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8、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余市绿能再生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088
联系人:张先生
建设地点: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景源路93号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
公示单位: 新余市绿能再生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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