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部分)及绿道工程PPP招标公告
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部分)及绿道工程PPP招标公告
鲁甸县太阳湖片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部分)及绿道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鲁甸县太阳湖片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部分)及绿道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已经相关部门批复,由鲁甸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号),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为鲁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鲁甸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组织和实施。现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 鲁甸县太阳湖片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部分)及绿道工程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授权主体:鲁甸县人民政府
项目采购人:鲁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概况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0,934.01万元(人民币)。其中,太阳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6,314.02万元,绿道工程估算总投资为:94,619.99万元。(取自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项目包括太阳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绿道工程一期和绿道二期三个子项目,各子项目合作期限均为15年(建设期均不超过2年,运营期为13年),其中绿道二期初步拟于一期开工后两年开工,因此项目总合作期为17年。其中,环境综合整治部分包括:太阳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及市政道路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主要有:环境综合治理、市政道路、给水排水、照明等工程;绿道工程(一期和二期)建设内容包括:驿站、发展节点、绿廊系统、慢行道、车道、标识系统、桥梁等工程。
本项目社会资本中标后与政府方出资代表以10%:90%的股权占比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140,934.01万元)的2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由股东一次实缴到位,用于启动征地拆迁、前期费用支付等前期工作。
本项目拟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具体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助、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其中,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使用者付费。在本项目进入运营期后,项目公司按PPP项目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权利义务,鲁甸县人民政府将按照PPP项目协议的约定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采取DBFOT方式进行运作。该方式下,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为本项目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含优化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具体而言,采购的社会资本需承担以下权利义务:
1) 及时、全额履行出资义务,设立项目公司;
2) 为项目融资提供必要的担保和其它支持,全面、及时履行本项目合同体系项下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
3) 本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未经政府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转让其股权;
4) 如未来政府方利用本项目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等相关政策支持的,社会资本应尽最大努力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5) 法律规定或本项目合同体系规定需要社会资本完成的其他工作。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本款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请申请人自行且谨慎考虑本项目风险,参加资格预审即视为同意采购人以上所有采购需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资竞争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投标人实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银行授信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资质要求
申请人经营范围中具有景观园林或园林绿化等经营内容;
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近3年内(2014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工程投资额1亿及以上的市政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中标公示网址或其他公共媒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且投标人须满足近3年内(2014年8月1日至今,以中标时间为准),采用PPP模式(需包含投资、建设、运营、移交内容)合作期不低于10 年且投资额≥1 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中标公示网址或其他公共媒介,以中标时间为准);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本次报名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申请人承诺
投标申请人须承诺,若中标,保证在施工前办理入滇登记等相关手续(省内企业除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联合体由牵头方和成员方组成,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总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满足上述1.3、2.1、2.3、(三)、(四)要求。
联合体申请人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中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包括施工方、财务投资人等(财务投资人不得参与项目施工),其成员构成、股权出资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在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原则上不得改变。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成员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第七条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项目的最终投标。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时间:自2017年9月21日09时至2017年9月27日17时止。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请购买标书人员持以下资料在购买时间内到下述购买地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若为联合体申请人,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需加盖联合体申请人各方公章,携带原件,留存加盖联合体申请人牵头方公章的复印件);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牵头方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携带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牵头方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携带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牵头方的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携带原件,留存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各方共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牵头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原件需加盖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各方公章,携带原件,留存加盖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牵头方公章的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和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牵头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若由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报名,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地址:昭通市昭阳区荷花蒂斯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昭通市昭阳区荷花蒂斯持本招标邀请书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标文件的递交
(一)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和格式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共五份)。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上午08:30至09:30分;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二)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资格预审评审后,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同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采购人:鲁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鲁甸县
联系人:陈大有
联系电话:0870-*******
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5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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