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玖龙纸业污水综合利用系统工程咨询服务采购中标结果

宁河区玖龙纸业污水综合利用系统工程咨询服务采购中标结果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宁河区玖龙纸业污水综合利用系统工程咨询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NHQJLZYWSLYZX-2017-01)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委托,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宁河区玖龙纸业污水综合利用系统工程咨询服务采购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宁河区玖龙纸业污水综合利用系统工程咨询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NHQJLZYWSLYZX-2017-01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48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华苑产业区兰苑路1号增2号-805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宁河区玖龙纸业污水综合利用系统工程咨询服务采购一、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通过组织实地调研,与政府和潜在社会资本进行深度访谈,充分了解和分析各方对于PPP项目的诉求和预期。充分研读与把握国内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国内外类似项目合作模式,为本项目设计最适合的合作模式。初步界定项目核心边界条件,设计风险分担机制,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价格调整机制,移交与退出机制,实施保障机制,争议解决机制,项目监管体系等。搭建财务模型并进行测算,为核心边界条件的设置提供数据支持,调整并逐步完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咨询服务预算40万元。二、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编制符合国家文件: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5]167号)要求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为政府判断是否采用PPP模式代替政府传统投资运营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项目提供决策依据。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咨询服务预算10万元。三、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编制符合国家文件: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要求的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识别、测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为PPP项目财政管理,以及政府决策本项目是否通过论证提供依据。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服务咨询预算10万元。四、编制《项目PPP合作协议》准备《项目PPP合作协议》,体现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各项约定。在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基础上,做到清晰、严谨、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力争全面预见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变化和风险因素,在合同中做良好约定,减少后续争议事项。协助解读重要条款之于双方的约束内容与程度,协助合同谈判。编制《项目PPP合作协议》,咨询服务预算30万元。一、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通过组织实地调研,与政府和潜在社会资本进行深度访谈,充分了解和分析各方对于PPP项目的诉求和预期。充分研读与把握国内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国内外类似项目合作模式,为本项目设计最适合的合作模式。初步界定项目核心边界条件,设计风险分担机制,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价格调整机制,移交与退出机制,实施保障机制,争议解决机制,项目监管体系等。搭建财务模型并进行测算,为核心边界条件的设置提供数据支持,调整并逐步完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咨询服务预算40万元。二、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编制符合国家文件: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5]167号)要求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为政府判断是否采用PPP模式代替政府传统投资运营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项目提供决策依据。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咨询服务预算10万元。三、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编制符合国家文件: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要求的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识别、测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为PPP项目财政管理,以及政府决策本项目是否通过论证提供依据。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服务咨询预算10万元。四、编制《项目PPP合作协议》准备《项目PPP合作协议》,体现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各项约定。在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基础上,做到清晰、严谨、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力争全面预见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变化和风险因素,在合同中做良好约定,减少后续争议事项。协助解读重要条款之于双方的约束内容与程度,协助合同谈判。编制《项目PPP合作协议》,咨询服务预算30万元。1.04848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孙钰,纪明祥,门锦春,冯春 沈长文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王艳艳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20号增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吕顺岭:********543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1号楼二层底商三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利用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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