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院(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中标结果
质检院(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中标结果
一.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苍南县质检院(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CNDL*******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9-28
七.定标/成交日期:2017-10-20
八.中标/成交结果:
标段1:苍南县质检院(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气相-串联质谱) | 金额汇总 |
供应商名称:浙江赛因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温州市温州大道1780-1784号605室 | |
标段2:苍南县质检院(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液相色谱、氮吹仪、全自动洗瓶机) | 金额汇总 |
供应商名称:浙江赛因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温州市温州大道1780-1784号605室 | 970000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情况 说明 | 单位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1 | 苍南县质检院(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气相-串联质谱 | 套 | 1 | 无 | |
2 | 苍南县质检院(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液相色谱、氮吹仪、全自动洗瓶机 | 批 | 1 | 970000元 | 无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张海、张加民、林少萌、周群慧、曾云想
十.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80*****080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工业示范园区上江路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立民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137*****256)
联系电话:****-********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柳南路26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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