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用房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用房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松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用房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SGCJS2017-021号
招标单位:松阳县人民检察院 开标时间: 2017年 10 月 23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巧丽****-*******
中标候选人: 松阳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 林兴荣 证书号码:浙********4095
预中标价:大写:贰佰捌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 (¥:*******.00 )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240 日历天
公示时间: 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通过交易平台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或通过交易平台)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盖章): 备案部门位(盖章):
2017 年 10 月 24 日 2017 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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