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深翻耕农机作业服务中标结果

2017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深翻耕农机作业服务中标结果


2017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深翻耕农机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0月24日


2017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

深翻耕农机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标段号:一标段)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7]000161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湘潭农民笑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2017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深翻耕农机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

乡镇名称

村名

休耕面积(亩)

休耕总面积(亩)

中标单价(元/亩)

合计金额

(元)

第一标段

虎踞镇

双芫村

1159.15

5715.01

98

560070.98

和丰村

1514.55

五峰村

1885

火田镇

五门村

1156.31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陆万零柒拾元玖角捌分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560070.98元

注: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采购人指令,完成指定范围内的深翻耕作业,并整地开沟。深翻耕作业范围及面积超出休耕区域及面积的调整必须征得甲方和项目所在镇政府会商同意,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时间:以甲方实施方案指定时间为准。

地点:乙方中标标段的乡镇村组。

4、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甲方四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付款方式:深翻耕作业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税务发票,待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后60天内一次性结算支付款项。

5、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甲方下表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项目

主要指标

犁耕断条率,次/m

≥3

植被覆盖率(地表以下),%

≥60

立垡与回垡率,%

≤5

翻耕深度,cm

15-20

包括:1、田块翻耕无死角;2、翻耕田埂损坏必须恢复成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

(2)整地开沟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翻耕的田块整平后开沟,开沟要求依据《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紫云英栽培与利用技术规程》中的开沟方式执行。

(3)质量保修:未通过验收合格的深翻耕区域,乙方应及时在工期截止日期前无偿实施深翻耕或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6、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派的县、镇(街道)农业部门、各村(区)确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安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7、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署正式的政府采购合同前,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招标局无息返还乙方。

8、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乙方完成整村深翻耕作业后3日内应申请甲方验收,甲方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2)验收人员。县农业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及成员负责项目验收。

(3)验收方式。GPS深翻耕区实地测量。

(4)不予验收的田块。①深翻耕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5条约定的。②超出或没有实施深翻耕的面积的田块,所有验收范围内不包括机耕道、水塘等非农田地块。

(5)不计算验收面积的田块。由于休耕面积以计税面积为准,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核定的计税面积或低于该行政村核定的计税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验收。

9、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的,甲方在结算时扣除乙方不能完成作业任务部分20%的项目资金。

(2)乙方所实施深翻耕标段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且不能整改到位,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按面积比率扣除。

10、特殊原因的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1、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4)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3、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县采购办、县招标局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局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 址:炎帝南路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2960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0月18日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2017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

深翻耕农机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标段号:二标段)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7]000161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茶陵县荣丰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2017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深翻耕农机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

乡镇名称

村名

休耕面积(亩)

休耕总面积(亩)

中标单价(元/亩)

合计金额

(元)

第二标段

腰潞镇

东山村

1388.6

5557.93

98

544677.14

潞水村

631

枧田村

1589.04

石陂村

1949.29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肆万肆仟陆佰柒拾柒元壹角肆分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544677.14元

注: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采购人指令,完成指定范围内的深翻耕作业,并整地开沟。深翻耕作业范围及面积超出休耕区域及面积的调整必须征得甲方和项目所在镇政府会商同意,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时间:以甲方实施方案指定时间为准。

地点:乙方中标标段的乡镇村组。

4、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甲方四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付款方式:深翻耕作业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税务发票,待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后60天内一次性结算支付款项。

5、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甲方下表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项目

主要指标

犁耕断条率,次/m

≥3

植被覆盖率(地表以下),%

≥60

立垡与回垡率,%

≤5

翻耕深度,cm

15-20

包括:1、田块翻耕无死角;2、翻耕田埂损坏必须恢复成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

(2)整地开沟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翻耕的田块整平后开沟,开沟要求依据《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紫云英栽培与利用技术规程》中的开沟方式执行。

(3)质量保修:未通过验收合格的深翻耕区域,乙方应及时在工期截止日期前无偿实施深翻耕或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6、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派的县、镇(街道)农业部门、各村(区)确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安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7、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署正式的政府采购合同前,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招标局无息返还乙方。

8、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乙方完成整村深翻耕作业后3日内应申请甲方验收,甲方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2)验收人员。县农业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及成员负责项目验收。

(3)验收方式。GPS深翻耕区实地测量。

(4)不予验收的田块。①深翻耕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5条约定的。②超出或没有实施深翻耕的面积的田块,所有验收范围内不包括机耕道、水塘等非农田地块。

(5)不计算验收面积的田块。由于休耕面积以计税面积为准,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核定的计税面积或低于该行政村核定的计税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验收。

9、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的,甲方在结算时扣除乙方不能完成作业任务部分20%的项目资金。

(2)乙方所实施深翻耕标段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且不能整改到位,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按面积比率扣除。

10、特殊原因的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1、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4)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3、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县采购办、县招标局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局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 址:炎帝南路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2960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0月18日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2017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

深翻耕农机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标段号:三标段)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7]000161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株洲米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2017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深翻耕农机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

乡镇名称

村名

休耕面积(亩)

休耕总面积(亩)

中标单价(元/亩)

合计金额

(元)

第三标段

舲舫乡

长鸭村

1498

4978

98

487844

思聪街道

清水村

3480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捌万柒仟捌佰肆拾肆元整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 487844.00元

注: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采购人指令,完成指定范围内的深翻耕作业,并整地开沟。深翻耕作业范围及面积超出休耕区域及面积的调整必须征得甲方和项目所在镇政府会商同意,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时间:以甲方实施方案指定时间为准。

地点:乙方中标标段的乡镇村组。

4、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甲方四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付款方式:深翻耕作业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税务发票,待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后60天内一次性结算支付款项。

5、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甲方下表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项目

主要指标

犁耕断条率,次/m

≥3

植被覆盖率(地表以下),%

≥60

立垡与回垡率,%

≤5

翻耕深度,cm

15-20

包括:1、田块翻耕无死角;2、翻耕田埂损坏必须恢复成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

(2)整地开沟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翻耕的田块整平后开沟,开沟要求依据《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紫云英栽培与利用技术规程》中的开沟方式执行。

(3)质量保修:未通过验收合格的深翻耕区域,乙方应及时在工期截止日期前无偿实施深翻耕或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6、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派的县、镇(街道)农业部门、各村(区)确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安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7、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署正式的政府采购合同前,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招标局无息返还乙方。

8、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乙方完成整村深翻耕作业后3日内应申请甲方验收,甲方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2)验收人员。县农业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及成员负责项目验收。

(3)验收方式。GPS深翻耕区实地测量。

(4)不予验收的田块。①深翻耕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5条约定的。②超出或没有实施深翻耕的面积的田块,所有验收范围内不包括机耕道、水塘等非农田地块。

(5)不计算验收面积的田块。由于休耕面积以计税面积为准,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核定的计税面积或低于该行政村核定的计税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验收。

9、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的,甲方在结算时扣除乙方不能完成作业任务部分20%的项目资金。

(2)乙方所实施深翻耕标段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且不能整改到位,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按面积比率扣除。

10、特殊原因的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1、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4)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3、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县采购办、县招标局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局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 址:炎帝南路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2960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0月18日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2017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

深翻耕农机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标段号:四标段)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7]000161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湖南三将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2017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深翻耕农机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

乡镇名称

村名

休耕面积(亩)

休耕总面积(亩)

中标单价(元/亩)

合计金额

(元)

第四标段

洣江街道

诸睦村

1691

4661.02

95

442796.9

思聪街道

三华村

1220.11

思聪村

1749.91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肆万贰仟柒佰玖拾陆元玖角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442796.9元

注: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采购人指令,完成指定范围内的深翻耕作业,并整地开沟。深翻耕作业范围及面积超出休耕区域及面积的调整必须征得甲方和项目所在镇政府会商同意,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时间:以甲方实施方案指定时间为准。

地点:乙方中标标段的乡镇村组。

4、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甲方四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付款方式:深翻耕作业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税务发票,待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后60天内一次性结算支付款项。

5、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甲方下表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项目

主要指标

犁耕断条率,次/m

≥3

植被覆盖率(地表以下),%

≥60

立垡与回垡率,%

≤5

翻耕深度,cm

15-20

包括:1、田块翻耕无死角;2、翻耕田埂损坏必须恢复成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

(2)整地开沟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翻耕的田块整平后开沟,开沟要求依据《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紫云英栽培与利用技术规程》中的开沟方式执行。

(3)质量保修:未通过验收合格的深翻耕区域,乙方应及时在工期截止日期前无偿实施深翻耕或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6、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派的县、镇(街道)农业部门、各村(区)确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安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7、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署正式的政府采购合同前,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招标局无息返还乙方。

8、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乙方完成整村深翻耕作业后3日内应申请甲方验收,甲方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2)验收人员。县农业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及成员负责项目验收。

(3)验收方式。GPS深翻耕区实地测量。

(4)不予验收的田块。①深翻耕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5条约定的。②超出或没有实施深翻耕的面积的田块,所有验收范围内不包括机耕道、水塘等非农田地块。

(5)不计算验收面积的田块。由于休耕面积以计税面积为准,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核定的计税面积或低于该行政村核定的计税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验收。

9、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的,甲方在结算时扣除乙方不能完成作业任务部分20%的项目资金。

(2)乙方所实施深翻耕标段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且不能整改到位,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按面积比率扣除。

10、特殊原因的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1、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4)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3、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县采购办、县招标局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局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 址:炎帝南路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2960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0月18日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2017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

深翻耕农机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标段号:五标段)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7]000161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攸县义平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2017年茶陵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深翻耕农机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

乡镇名称

村名

休耕面积(亩)

休耕总面积(亩)

中标单价(元/亩)

合计金额

(元)

第五标段

舲舫乡

堤洲村

558.01

4315.62

97

418615.14

界首镇

花甲村

3757.61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壹万捌仟陆佰壹拾伍元壹角肆分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418615.14元

注: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采购人指令,完成指定范围内的深翻耕作业,并整地开沟。深翻耕作业范围及面积超出休耕区域及面积的调整必须征得甲方和项目所在镇政府会商同意,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时间:以甲方实施方案指定时间为准。

地点:乙方中标标段的乡镇村组。

4、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甲方四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付款方式:深翻耕作业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税务发票,待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后60天内一次性结算支付款项。

5、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甲方下表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项目

主要指标

犁耕断条率,次/m

≥3

植被覆盖率(地表以下),%

≥60

立垡与回垡率,%

≤5

翻耕深度,cm

15-20

包括:1、田块翻耕无死角;2、翻耕田埂损坏必须恢复成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

(2)整地开沟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翻耕的田块整平后开沟,开沟要求依据《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紫云英栽培与利用技术规程》中的开沟方式执行。

(3)质量保修:未通过验收合格的深翻耕区域,乙方应及时在工期截止日期前无偿实施深翻耕或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6、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派的县、镇(街道)农业部门、各村(区)确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安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7、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署正式的政府采购合同前,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招标局无息返还乙方。

8、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乙方完成整村深翻耕作业后3日内应申请甲方验收,甲方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2)验收人员。县农业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及成员负责项目验收。

(3)验收方式。GPS深翻耕区实地测量。

(4)不予验收的田块。①深翻耕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5条约定的。②超出或没有实施深翻耕的面积的田块,所有验收范围内不包括机耕道、水塘等非农田地块。

(5)不计算验收面积的田块。由于休耕面积以计税面积为准,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核定的计税面积或低于该行政村核定的计税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验收。

9、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的,甲方在结算时扣除乙方不能完成作业任务部分20%的项目资金。

(2)乙方所实施深翻耕标段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且不能整改到位,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按面积比率扣除。

10、特殊原因的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1、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4)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3、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县采购办、县招标局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局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 址:炎帝南路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2960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0月18日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作业服 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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