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盛高铁区道路工程-昌福路工程等3个中标结果
复盛高铁区道路工程-昌福路工程等3个中标结果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决定情况公示表
渝环(两江)〔2017〕第69号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83 | 项目名称 | 复盛高铁区道路工程-昌福路(K0+000~K1+033.709) | |||
建设地址 |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位于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起点位于兴盛路与昌福路的交叉口,终点接顺现状渝江大道,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道路全长约1033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路幅宽度为26米,双向4车道,道路全线为直线,项目不含桥梁,无隧道、人行天桥设施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 (1)废水:拟建项目未设置收费站和生活服务设施,营运期无污水产生。项目营运期应加强道路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避免雨水携带垃圾、泥土汇入地表水污染水质,同时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定期进行排水系统清淤,确保畅通排泄。 (2)废气:营运期拟建项目汽车尾气对交通沿线附近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有限,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质量标准的要求。在营运期,随着汽车技术和排放标准的提高,汽车尾气污染可得到进一步控制。 (3)噪声:拟建项目两侧无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拟建项目对环境的噪声影响大,但对敏感目标影响小,可采取加强道路两侧行道树绿化带建设,绿化带选择枝叶繁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合理搭配密植;全路段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强禁鸣宣传,严格控制车速;加强道路养护,维持路面平整度,避免车辆颠簸增大噪声;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持区域内车辆有序、畅通形势,避免引起交通堵塞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施工期无弃方,不设弃土场,加强生态措施;营运期强化道路两侧绿化。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30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84 | 项目名称 | 御临河东滨河路(寨子路-盛安路) | |||
建设地址 |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包括L-1段道路、L-2段道路,其中L-1段起点接L-2段与横三路交叉口,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向北与横二路平交、下穿黄胡路、与横一路平交后终点止于寨子路横跨御临河大桥桥下,于K2+480~K2+640段设置隧道下穿现状山体;L-2段起点接规划道路与盛安路交叉口,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向北与纵二路、林金路、横六路、横五路、机场东联络线北线(已建)、横四路平交后、终点止于L-1段与横三路交叉口,于K1+660~K1+725段设置下穿道下穿现状机场东联络线北线。L-1段道路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双向两车道,标准路幅16m,全长2840m,全线设置隧道一座,长160m,L-2段道路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幅26m,全长2209.796m,设置下穿道一座,长65m。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 (1)废水:拟建项目未设置收费站和生活服务设施,营运期无污水产生。项目营运期应加强道路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避免雨水携带垃圾、泥土汇入地表水污染水质,同时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定期进行排水系统清淤,确保畅通排泄。 (2)废气:营运期拟建项目汽车尾气对交通沿线附近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有限,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质量标准的要求。在营运期,随着汽车技术和排放标准的提高,汽车尾气污染可得到进一步控制。 (3)噪声:营运期拟建项目中L-2段道路两侧无敏感区,L-1段道路两侧敏感区为规划居住用地,经预测,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大,环境敏感区噪声存在超标,夜间影响尤其明显,可采取措施:①加强道路两侧行道树绿化带建设,绿化带选择枝叶繁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合理搭配密植;②全路段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强禁鸣宣传,严格控制车速;③加强道路养护,维持路面平整度,避免车辆颠簸增大噪声;④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持区域内车辆有序、畅通形势,避免引起交通堵塞;⑤针对拟建项目侧的规划居住用地敏感区,在总平面布局时,居民住宅、商业公寓、配套的幼儿园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尽量远离道路(其中幼儿园为特殊敏感目标不宜设在临道路一侧),临近道路侧可设置为非敏感建筑物(如商业)或建设绿化防护带、广场或活动场地。道路侧规划的第一排敏感建筑物设计时宜合理安排房间的使用功能(如面向道路一侧设计作为居民厨房、卫生间等非敏感用房,卧室等尽量背离道路一侧布置),同时敏感建筑物的朝向尽量与道路垂直,功能敏感的部分尽量背向道路一侧;⑥项目沿线区域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新建的住宅、公寓、配套的幼儿园等敏感目标必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自行采取隔声窗等降噪措施,确保声学环境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4)固废:施工期弃土全部用于其它项目平衡,不设弃土场,加强生态措施;营运期强化道路两侧绿化。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30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85 | 项目名称 | 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 | |||
建设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内B78-1/01地块 | ||||
建设单位 | 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报告书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拟建设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306MWp的生产能力。拟建项目总投资为25500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 根据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符合环境准入要求。项目选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先进,采用的污染控制措施可行、可靠,可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在充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拟建项目对环境影响小,项目周边环境质量可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在拟选厂址建设可行。 废水:项目厂区共产生废水106.5m3/d,项目设置车间废水处理设施和全厂废水处理站,车间废水处理设施采用絮凝沉淀+脱氨/氨水浓缩+降膜蒸发+RO反渗透处理工艺,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通过全厂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达标废水排入水土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嘉陵江。 废气:拟建项目设有废气中央处理系统,含颗粒物废气全部收集采用F9+H13级效率规格的过滤器,排放污染物浓度低于《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标准要求,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含氨废气经酸洗喷淋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Primer工序少量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采用1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拟建项目各类噪声源噪声级约为75dB(A)~90dB(A),针对各类声源的发声特征,分别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可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预测厂界噪声环境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拟建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含镉污泥、蒸发器残渣、中央处理系统过滤器捕集的粉尘等,全部收集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在废水处理站内危废料仓和化学品库内100m2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密闭,地面防渗防腐,环保设施架空设置并离地40cm;危废暂存间防渗防风防雨,采用混凝土基础并做防渗处理,防渗层采用2mm厚渗透系数≤10-10cm/s的防渗材料,且地面采用环氧树脂做防腐防渗处理。设计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可由生产厂家回收、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综合利用或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10个工作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30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审批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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