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老边区行政服务中心(营东大厦)PPP项目成交结果公告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营口市老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营口市老边区行政服务中心(营东大厦)PPP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评审工作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已结束,预中标公示期已满,无相关质疑及投诉,具备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要求,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项目名称:营口市老边区行政服务中心(营东大厦)PPP项目
项目采购文件编号:LNJX2017-40
项目基本情况:老边区行政服务中心(营东大厦)占地面积10.21万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主楼一栋,地上16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54852平方米;东、西配楼各一栋,楼层为5层,建筑面积各约8400平方米;主楼结构为框架剪刀力墙结构,东、西配楼结构均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7165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
********8.00元。其中,办公区主体建筑投资约
********2元,停车场、道路等配套设施投资约
********元,项目办公区红线内土地成本约
********6元,主楼红线占地面积:102132平方米。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名称:营口市老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
138*****05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陆玲
联系电话:
****-*******(三)成交人成交人名称:辽宁华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主要成交信息(1)项目资本金。乙方同意在项目公司中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政府方占股10%,社会资本方占股90%。
(2)项目融资。项目投资额的75%通过融资完成由乙方负责,甲方为融资提供必要的协助。
(3)项目运营。本项目采用PPP模式中的TOT方式运作,合作期限预定为20年。本项目折现率不高于5.39% ,合理利润率不高于7.85%。在PPP合作期内,政府向社会资本支付租赁费用、物业服务费以及其他与行政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的有关费用,具体支付数额在PPP项目合同中进行约定。甲方将政府支付责任列入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并将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
(4)项目移交。双方同意合作期满后,各派代表组建移交委员会,乙方将项目全部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
(5)项目监管。双方同意项目公司应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接受政府对运营质量的绩效评价及考核。
(6)有关未尽事宜
1.甲方将组织专门部门和人员,将老边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资产设施清单提供给乙方,便于乙方开展进场工作和优化物业服务方案。
2.行政服务中心的设施修整及大修相关规定,由双方在合同谈判阶段进行明确。
3.涉及融资和担保相关问题,在合同谈判阶段进一步明确。
4.其他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在项目合同中加以约定。
(五)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审小组及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人员名单1、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刘佳佳、郭大华、鞠衍丽、王晖、王茂辉、栾军、孟祥全
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孟祥全、刘佳佳、张天晖、杨振凤、姜辉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辽宁省地市用户-营口市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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