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高新区莲花片区铝山路东延伸段道路及周边地块土石方工程中标公示

璧山高新区莲花片区铝山路东延伸段道路及周边地块土石方工程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 10月26日—— 2017年 10月30日)


项 目 名 称

璧山高新区莲花片区铝山路东延伸段道路及周边地块土石方工程

招标公告编号

078996

招标人

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中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3*****015

璧山高新区莲花片区铝山路东延伸段道路及周边地块土石方工程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鸿旭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拟中标人

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元)

道路部分为*******.67元;1公里内(含1公里)的土石方工程全费用单价11.18元;超1公里外运运费全费用单价3

工商注册号

****************9J

组织机构代码

\

投诉受理部门

区公管办

(区发展改革委项目投资科)

联系电话

(023)********

招标人: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2017年10 月26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中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2017年10月26日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区公管办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高新区莲花片区铝山路东延伸段道路及周边地块土石方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7﹞2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该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璧山高新区莲花片区。

2.2 工程规模:该道路全长607.045米,标准路幅宽度为26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Ⅱ级。本项目周边地块土石方工程包括总挖方量为892417.76m3(其中剑山路以西地块781525.85m3;铝山路道路周边地块110891.91m3),总填方为*******.64m3(其中剑山路以西地块420609.33m3;铝山路道路周边地块713905.31m3)。对挖填找补不足的借方242096.88m3本次暂不实施。

2.3 工程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

(1)铝山路道路包括《微电园拓展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铝山路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共包含四册:《第一册、道路工程》、《第二册、排水工程》、《第三册、照明工程》、《第四册、综合管线位置关系图》标段为K2+981.8-K3+588.845中的全部内容;平场土石方工程包括北京中勘迈普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出具的《铝山路周边地块整治项目(虎蜂一社)土石方测绘报告》和《剑山路以西地块土石方测绘报告》的内容。

(2)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发包时按以下进行实施:道路实施范围(桩号起止点)为K2+981.8-K3+588.845计算;弃渣运距为1KM,土石方比例为3:7,土石方开挖方式为机械开挖;现场岩石的强度按软质岩考虑,岩石开挖方式按爆破考虑;AC-20沥青砼沥青种类按非改性沥青实施,道路面层混凝土种类按商品混凝土实施;路基回填碾压为4元/m3,外运按1公里包干使用;花岗石路缘石种类按150*400*1000mm芝麻灰机切面花岗石实施,花岗石材花带石种类按150*300*1000mm芝麻灰机切面花岗石实施;人行道透水砖、人行道盲道砖垫层按10CM厚C15商品砼实施;水稳层按商品水稳层实施;电缆沟固定盖板按预制盖板实施,活动盖板尺寸为1300*500*100mm;电力电缆横向过街管沟管道包封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四通井盖板厚度为200mm;直通工作井现浇盖板强度等级按C30实施;混凝土种类按商品混凝土实施;进出场大型机械按单斗挖掘机2台,压路机1台考虑;8-DJ-31#b、8-DJ-68#b转角井包含在本次预算招标范围中,按165°转角型电缆井实施;不考虑外借土方费用;车行道整形碾压包含在本次预算招标范围中;网格护坡、护栏不实施;道路排水工程中,双壁波纹管管沟的回填采用原土回填;当D≤600时,雨污水检查井的做法采用施工图图号PS-7-1做法,当D>600时,雨污水检查井的做法采用施工图图号PS-7-2做法;道路照明工程的路灯实施范围为路灯编号74#~89#及161#~179#;道路照明工程中,电缆保护管按2根实施,其中一根电缆保护管内穿一根电缆,另一根保护管用作预留;道路照明工程中,电缆规格型号按YJV-5*10实施;道路照明工程中,电缆保护管的敷设深度按0.5m实施,宽度按0.5m实施,另外不再考虑放坡。

(3)平场土石方工程:包括北京中勘迈普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出具的《铝山路周边地块整治项目(虎峰一社)土石方测绘报告》和《剑山路以西地块土石方测绘报告》的内容。

(4)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7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6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时00分开始受理,2017年10月25日10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7年10月5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答疑时间

2017年10月10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重庆中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璧泉街道双星大道8号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84号

联系人:付老师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石方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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