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萝卜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工程中标结果

胡萝卜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工程中标结果

2017-10-26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红参胡萝卜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已报批,现就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奈门沁村西南200m处。项目周边紧邻胡萝卜种植地,项目东北侧200m为奈门沁村,东侧500m为驾校,东南侧1000m为鲜明村,南侧、西侧为耕地,西北侧1600m为红旗村。项目新建1栋3400m2恒温保鲜库、一栋二层2000m2办公楼,对红参胡萝卜进行冷藏鲜储加工,并安装以R404A做制冷剂的制冷系统,预计年储存量5000t。项目总投资408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管理,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保证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粉尘、废水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南侧已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
  3、清洗循环用水沉淀后排入厂区东北侧30m处的储水池,由本项目承包种植胡萝卜农田定期抽取灌溉使用。
  4、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5、生活垃圾、废旧包装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胡萝卜叶外售牛、羊养殖户作饲料。
  6、项目冷冻库采用环保型制冷剂。
  7、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方式供热,供热面积2000m2。
  8、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期限:2017年11月---12月
  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单位: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公示起止日期: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0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专业 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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