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附属工程景观水渠、休闲长廊、挡墙及回填预中标结果
室外附属工程景观水渠、休闲长廊、挡墙及回填预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 务川县石朝乡京竹村京竹坨新农村建设室外附属工程景观水渠、休闲长廊、挡墙及回填项目 | |
招标人 | 石朝乡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24日11:00时 |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森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报价(元) | *******.79 | |
工期(月) | 3 | |
得分 | 87.09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川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报价(元) | *******.08 | |
工期(月) | 3 | |
得分 | 82.72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仓达建筑有限公司 | |
报价(元) | *******.14 | |
工期(月) | 3 | |
得分 | 79.06分 | |
2017年10月26日到2017年10月30日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监督人:务川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曾玉华 电话:185*****858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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