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考试场租赁(资格)(梅里斯区驾驶人考试场租赁)中标结果

驾驶人考试场租赁(资格)(梅里斯区驾驶人考试场租赁)中标结果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驾驶人考试场租赁(资格)项目标段四(QSDY2017-156)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驾驶人考试场租赁(资格)项目标段四(梅里斯区驾驶人考试场租赁)

集中代理机构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时间

2017年10月09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止

协商时间

2017年10月16日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刊登媒体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

协商会议地点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主要成交标的

(一)一般要求

1、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4个社会化全科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考场布局为:在富拉尔基区、梅里斯区、昂昂溪区及北市区各选定一个全科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含A1、A2、A3、B1、B2、C1、C2、C5等车型)。

2、场地规划布局应统筹考虑交通组织、考试路线及出入口、路网结构、道路种类、建筑布置、竖向设计、绿化及空间环境等因素,合理布局。

3、应设置停车区、待考区、服务区等功能性场所,注意公共卫生设施的配套。场地应按人车分离的原则布置分隔、导流、无障碍通道等设施,合理组织人流、车流,确保安全。待考区域内应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展牌、考试须知、考试流程、考试项目、评判标准和考试员照片、警号,以及考试工作纪律等公示栏。

4、场地建筑布置与设计应符合相应的建筑设计规范。

5、场地道路设计应参照CJJ37。路面设计轴载:标准轴载BZZ-100。除考试项目路段外,积雪或冰冻地区的主路最大纵坡不应大于3.5%,其它地区主路最大纵坡不应大于6%。道路排水应顺畅,不应有积水。

6、场地道路路面两侧与路外场地落差超过0.5m时,应在道路边缘设置防护设施。场地通道与道路衔接出入口处应满足行车视距的要求。

7、采用路缘石作为道路边缘线的,路缘石结构与强度应能承受考试车辆碾压,不应错位、倾倒。

8、考试项目土建设施施工误差应控制在±1%以内,其中连续障碍项目圆饼和单边桥项目桥体尺寸误差均取值±1cm。

9、绿化布置应符合道路建筑限界要求并不应妨碍行车视距。

10、场地竖向规划设计应包括地形、地貌的合理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和地面排水规划。当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时,场地应采用台式布置。台地之间应用挡土墙或护坡连接。

(二)科目一(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场地设置

1、场地应具有计算机考场、登录室、监控室、待考区。有条件的,可设置资料室、办公室。允许一区多用(待考区、监控室可用于其它科目考试),但计算机考场应与待考区分开。

2、计算机考场应实现封闭管理,实行通讯屏蔽,安装音视频监控设备,清晰覆盖考试场每个考位,并与候考室和监控中心相连,并向社会和上级单位提供监督音像。

3、计算机考场应设置考生和考试员身份识别装置。

4、计算机考场应视情设置残疾人专用考位。

5、场地应设置紧急出口和应急通道,消防安全设计应符合GB50016规定。

6、考位总数不少于40个。

(三)科目二(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场地设置

考试场地建设、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设备、考试系统及考试项目、评判要求应当符合公安部发布的GA1029-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等相关标准》;

1、科目二考试场地内不应存有妨碍行车视线的障碍物,其视野范围内离地高度1m~2m区域中不应有妨碍观察车辆视线的障碍物。

2、考试场地与外界应采用物理隔离,采取封闭式管理,并设立观察点,能够观察各运行考试车辆和考场的整体情况。

3、合理配置考试起点和终点,不得在考试区域外设置考试项目。考试场每条考试线之间应设置物理隔离,两条或两条以上考试线共用的考试项目,要安全合理设计、科学流畅配置,防止相邻考试车辆失误穿插发生碰撞。

4、考试项目可以组合设置。项目衔接处应设置缓冲路段,一般应大于1.5倍考试车长。

5、考试场内相关标志与标线设置应符合GB5768.2、GB5768.3要求。对于场地考试项目应设置指示标志和指路标志。项目名称标志牌参照地名设施标志形式设置。

6、交通工程及其设施应按照“保障安全、提供服务、利于管理”的原则进行设计。安全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道路交通设施不应存在刚性棱角等可能造成人员损伤的尖锐凸出部位。

7、考试场地应设置音视频等监控设备,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的采集和保存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8、场地应设置相关信息公告设施,设施内容包括:场地设施分布图、考试方案诱导图、场地运行服务规章公告、考试组织动态信息公告等。

9、考试场地应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场地可配备紧急救护药品和设备以及相应安全监控设备。

10、场地应视需要配备饮水机等必要的便民服务设施,休息座椅应当满足待考需求。

(四)科目二考试项目设置数量

小型车考试项目:

1、倒车入库:不少于4个。

2、侧方停车:不少于4个。

3、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不少于2个。

4、曲线行驶:不少于2个。

5、直角转弯:不少于2个。

大型车考试项目:

1、桩考:1

2、牵引车桩考:1

3、侧方停车:1

4、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1

5、曲线行驶:1

6、直角转弯:1

7、通过单边桥:1

8、通过限宽门:1

9、通过连续障碍:1

10、起伏路行驶:1

11、窄路掉头:1

12、模拟隧道:1

13、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1

14、模拟高速公路:1

15、模拟雨(雾)天湿滑路面:1

16、模拟紧急情况处置:1

(五)小型车(C1、C2、C5)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场地设置

1、必须采用计算机智能评判与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和考试监管系统监管。

2、应设置科目三考试监控室、待考区。有条件的,可设置资料室、办公室。允许一区多用(待考区、监控室可用于其它科目考试)。

(六)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设置

1、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应参照科目一场地设置,可以共用。

2、应设置规范的宣誓室(领证室)、专用库房(制证室)等办公区域。

三、考试车辆要求

考试车辆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并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等保险。

1、小型车考试车型(C1、C2、C5)数量

用于科目二考场的小型车考试车型C1不少于10台。C2不少于2台。C5不少于1台。

用于科目三考场的小型车考试车型C1不少于10台。C2不少于2台。C5不少于1台。

2、大型车考试车型(A1、A2、A3、B1、B2)数量

用于科目二考场的大型车考试车型A1不少于1台。A2不少于2台。A3不少于1台。B1不少于1台。B2不少于4台。

用于科目三考场的大型车考试车型A1不少于1台。A2不少于2台。A3不少于1台。B1不少于1台。B2不少于4台。

四、安全员、引车员要求

竞标单位应组织相应数量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承担安全员、引车员工作。

五、其它要求

1、采购事项结束后,中标方需在15日内提供考试场地、考试车辆、工作人员等服务。

2、中标考场提供服务期限为1年。

3、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考场提出更高要求的,承建单位需按新标准重建或改建,经使用单位检验审核后重新启用。

4、考场的使用必须按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5、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考训分离”的原则,驾驶人考试场专门用于驾驶人全科目考试,驾培企业参与招标并被选用的,要在考试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废止一切驾驶人培训功能。

三、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韩岱

供应商:齐齐哈尔鑫达桥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包龙奎

四、在监督部门监督下经采购人推荐中标供应商为:

序号

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元)

预算金额(元)

1

齐齐哈尔鑫达桥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0

0

五、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齐齐哈尔市

联系人

谷统洋

电话

139*****566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联系人

赵邢张懿宁

电话

****-*******

发布本公告的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到我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规定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联系采购人一起到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照规定到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办理备案。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18日

标签: 租赁 考试 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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