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选评估代理机构(二手车评估鉴定机构)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示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选评估代理机构(二手车评估鉴定机构)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示
一、采购方式及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7-政采-单一-058
二、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采购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采购项目:预选评估代理机构(二手车评估鉴定机构)
五、采购公示发布日期: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戴常青、于玉琳、刘媛媛
七、成交供应商:呼和浩特市旭刚二手车评估鉴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报废车辆(270元/次),非报废车辆(810元/次);
八、成交结果公示有效期:2017.10.26-2017.10.30
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投诉。
2、投诉电话:
(1)、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
(2)、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匿名投诉及质疑,不予受理。
如质疑或投诉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恕不予答复。
呼和浩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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