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钛合金等2个中标结果
航空钛合金等2个中标结果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决定情况公示表
渝环(两江)〔2017〕第70号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86 | 项目名称 | 航空钛合金项目 | |||
建设地址 |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V标准分区V3-2/1号宗地 | ||||
建设单位 | 重庆金世利钛业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报告书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重庆金世利钛业有限公司航空钛合金项目选址于两江新区龙兴组团V标准分区V3-2/1号宗地,项目总占地面积8.71hm2,总建设面积42517m2,生产工艺主要为真空自耗熔炼及锻造、挤压,设计年产各类钛合金制品5000t。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测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真空自耗炉抽真空废气、砂轮打磨粉尘、加热炉烟气及食堂油烟。 真空自耗炉抽真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采用自带油池过滤除尘,除尘效率达99.5%,废气中颗粒物能够满足重庆市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中主城区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砂轮打磨粉尘经侧吸式集尘罩捕集后,经过“旋风除尘器+脉冲滤筒除尘器”两级净化,最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集尘罩捕集率90%,系统总处理风量50000Nm3/h,总除尘效率大于99%,废气排放能够满足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主城区标准。此外,少量未捕集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通风换气后,能够满足DB50/418-2016中主城区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PM10等主要污染物均能满足重庆市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中主城区标准。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该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周边无规划居住、学校等敏感用地,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对此,环评建议在园区后期规划中,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范围内不宜新建食品企业、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对大气环境敏感的构筑物或设施。 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测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坩埚、锭丕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系统排水。 坩埚内壁和锭坯表面清洗采用清水及钢刷刷洗,不使用任何辅助药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拟混凝沉淀后与生化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和动植物油,经生化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就近排入园区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复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御临河。其中,食堂餐饮废水拟先进行隔油处理,再与生活污水一并处理。 本项目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塔、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多次循环后排出的浓缩水属于清净下水,拟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 总体上,本项目废水依托园区市政管网,经复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较小。 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测结论 本项目场地下伏基岩为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泥岩、砂岩,钻探时未发现地下水,地下水含水性一般,富水性不高。本项目废水中无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废水泄漏。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线等重点防渗分区,车间、库房、周转堆场等一般防渗分区在采取防渗措施后,发生渗漏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较低。在加强防腐、防渗措施和环境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测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电极挤压机、真空泵、锻造机等设备动力噪声,声源强度72dB(A)~92dB(A)。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器、置于地下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贡献值较小,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测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系统清运处理。 本项目在厂区内设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30m2,库房设警示标志,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四周设置截流沟。危险废物暂存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6) 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较少,仅为生产使用的钢瓶装高纯氩气。项目针对环境风险源采取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和防范措施,拟建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事故状态下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1月1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87 | 项目名称 | 法雷奥重庆生产基地定制厂房项目 | |||
建设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法雷奥重庆生产基地定制厂房(以下简称“拟建项目”)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由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24500万元,总用地面积52403.37 m2,总建筑面积为26113.2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定制厂房、配套公用站房、危险化学品库房、门卫室、综合管网(不含生产废水、废气收集管网)和部分环保设施建设(生活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池、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果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长江。 项目设计中预留了隔油池位置,入驻企业其他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位置和规模,以及隔油池规模由具体入驻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为准。其生产废水应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排放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送入果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由于本项目是定制厂房,只进行厂房建设,入驻企业具体生产工艺尚不清楚,本次设计中未进行废气收集管网和排气筒位置设计,待企业入驻后应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次只结合原辅材料种类、入驻企业性质和周边用地规划,对入驻企业排气筒位置设置提出如下反馈意见: 在满足入驻企业生产工艺的前提下,项目废气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减少无组织排放,排气筒应尽量远离在建的天堡寨安置房和规划的商业用地,其排放口应背向北侧规划的商业用地。 (3)噪声:入驻项目应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源,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各种噪声源分别采用建筑隔声、隔声门窗、安装消声器、减震器、管道采用柔性连接等防护措施进行控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各标准厂房内的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减振器,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需设置专门的隔声间。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化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位于主厂房喷砂机房旁,建筑面积为53.96m2,必须按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规定的相关要求,完善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防止雨水径流进入,周边应设置导流渠,防漏防渗漏集排水设施,构筑挡土墙等设施,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应设置环形地沟和集液池,地面采取防渗措施等,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1月1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审批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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