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告】舜山镇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中标公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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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山镇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中标(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LACG-********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 2、采购人地址:来安县舜山镇 联系电话:152*****737 3、采购代理机构: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来安县泰鑫香樟苑2栋1单元103室 联系电话:157*****525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舜山镇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LACG-********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采购 4、采购内容:舜山镇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内容详见交易文件,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定标日期及中标(成交)公告期限 1、定标日期:2017年10月26日 2、中标(成交)公告期限: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2日 四、中标(成交)情况 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鑫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成交)金额:伍拾肆万元整(?540000.00元) 第一中标(成交)标的:详见交易文件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 评标委员会名单: 胡明、肖志刚、侯长禄 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联系人:韩先云 联系电话:152*****737 采购代理机构: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157*****525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来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室提出投诉,监督检查室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2017年10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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