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测评中标结果

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测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包头市青山区经科信局公开招选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138号
评审日期:2017年10月20日
公示日期:2017年10月27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工商行政部门颁发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全国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中的企业。 4. 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函,包头本地供应商到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外地供应商到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 5.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注:供应商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和财务报表的,将取消此次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不允许参加政府采购。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青山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采购人地址: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采购人联系人:李磊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1号青山区市民大厅C座2楼208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项目负责人:周帅峰、纪惠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150*****04812.doc">招标公告.doc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7年10月20日40,000.00内蒙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中心包头市昆区民族东路63号丽都酒店4楼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罗耀 刘恋 武润生 赵小平 李磊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青山区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27日

标签: 等级保护测评 电子政务外网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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