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CTC2017-10275号:关于取消《昭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宣传手册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及成交公示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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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昭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宣传手册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及成交公示的情况说明 各投标报价人: 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我单位(昭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我单位的《昭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宣传手册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 该项目于2017年10月23日下午14时30分在昭通市昭阳区凤霞路画苑宾馆二楼会议室举行竞争性磋商会议。经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各投标报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进行综合打分,最终推荐云南国大印务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于2017年10月24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示;并于2017年10月25日将各投标报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送至我单位进行复审。我单位在对各投标报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复审时,发现第一成交候选人(云南国大印务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报价存在重大错误”。依据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之规定,应取消云南国大印务有限公司成交候选人的资格。针对此情况,我单位开展了关于《昭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宣传手册采购项目》评审结果的讨论会议,会议决定:本项目必须依法、依规进行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采购程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单位决定:取消《昭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宣传手册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及成交公示。并依据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的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至此,欢迎各投标单位和各潜在投标单位积极参与我单位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 昭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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