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潭景区310亩旅游用地项目规前策划 预中标结果
桃花潭景区310亩旅游用地项目规前策划 预中标结果
安徽省旅游集团泾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泾县桃花潭景区310亩旅游用地项目规前策划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旅游集团泾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安徽省旅游集团泾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泾县桃花潭景区310亩旅游用地项目规前策划(招标编号:GN2017-01-1825)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10月30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第四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安徽省旅游集团泾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泾县桃花潭景区310亩旅游用地项目规前策划
2、招标编号:GN2017-01-1825
3、招标主要内容:结合桃花潭5A景区创建及深化开发需要,为项目的宣传推广及顺利入市打下坚实基础。针对本项目提前谋划十个部分的工作内容:资源分析、市场研究、定位分析、功能布局、游憩方式设计、景观概念策划、商业模式设计、旅游房地产概念性策划、房地产产品建议、运营实施计划、推广平面表现、策划图件。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海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8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贝登堡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5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安兴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00000元
公示期:自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17年10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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