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出水口污染源排放连续检测系统中标(成交)公告的更正公告
关于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出水口污染源排放连续检测系统中标(成交)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7年10月26日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出水口污染源排放连续检测系统(采购项目编号:商政采工批字 [2017]第90号)的中标(成交)公告,因此中标结果有质疑,此次发布信息无效,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定标日期:2017年10月26日,更正为2017年10月26日。
原公告中的采购文件编号:GX2017-CG-46,更正为GX2017-CG-46。
原公告中的第1包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出水口污染源排放连续检测系统,更正为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出水口污染源排放连续检测系统。
原公告中的第1包数量:1,更正为1。
原公告中的第1包技术规格、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更正为详见招标文件。
原公告中的第1包预算金额(元):879000,更正为879000。
原公告中的第1包的第1个供应商:北正博达(天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更正为北正博达(天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原公告中的第1包的第1个供应商的中标金额(元):832680,更正为832680。
原公告中的评委:游树峰、张海平、辛海升、林广杰、吕沛霖,更正为游树峰、张海平、辛海升、林广杰、吕沛霖。
原公告中的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27日,更正为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27日。
原公告中的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万正广场四号楼4楼,更正为呼和浩特市万正广场四号楼4楼。
原公告中的代理机构邮政编码:010010,更正为010010。
原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岳鹏程,更正为岳鹏程。
原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293,更正为186*****293。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17年10月26日
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出水口污染源排放连续检测系统中标(成交)公告
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于2017年10月26日就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出水口污染源排放连续检测系统GX2017-CG-46,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出水口污染源排放连续检测系统
批准文件编号:商政采工批字 [2017]第90号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价格: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出水口污染源排放连续检测系统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79000 | |
1、供应商:北正博达(天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32680元。 |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间到我单位领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公告时间:
2017年10月26日 — 2017年10月27日
四、评委:
游树峰、张海平、辛海升、林广杰、吕沛霖
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万正广场四号楼4楼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岳鹏程
联系电话:186*****293
采购单位名称: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商都县七台镇
邮政编码:013450
联系人:杨亮山
联系电话:186*****033
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备注:采购方式涉及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的成交结果公告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单一来源协商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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