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宁都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一、投标邀请
(一)项目编号:NDCG2008 225
(二)项目内容:医疗设备一批,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 “采购项目要求”。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备生产(经营)所投项目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 50 万元〈含〉以上)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所投医疗设备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预以审查。
(四)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 12 月 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内到宁都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不记名购买标书(也可在网上下载)。标书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08年 12 月 22 日 下 午 3 时,宁都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工行五楼),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标书时必须出示报名收据)。
(六)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选择品目投标,但所投品目必须完整、不允许只投其中某一项,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整,并在2008年12月19日17时前到达宁都县招投标中心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户名:宁都县招投标中心;开户行:宁都县工商银行;帐号:151*****290********)。
(八)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并出具有单位法人、经办人和技术员共同签字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九)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30天内,付款50%,六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十)澄清与修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08 年 12 月 17 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或送达到宁都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并于2008年 12 月 18 日将答疑结果公布在宁都招投标网、赣州招投标网、宁都政务网上。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三个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一)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宁都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20号(工商银行二楼)
电话、传真:****-******* 联系人:曾女士 邱先生
网址:www.ndztb.com 邮箱ndztbzx@163.com

NDCG2008 225中医院医疗设备.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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