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临时增加批次物资类预中标结果

2017年临时增加批次物资类预中标结果



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7年临时增加批次物资类招标项目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投标人:

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7年临时增加批次物资类招标项目(招标编号:SGEC-2017-ZWLZ-YD)的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称

SGEC-2017-ZWLZ-YD-01

充电桩成套系统

1

流标

SGEC-2017-ZWLZ-YD-02

分布式光伏成套系统

2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辉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隆基绿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

厦门科华恒盛电力能源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

湖南天禹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保定英利分布式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

北京同方电气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皇明洁能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辉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人)

连云港华茂电器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天光伏技术有限公司(牵头人)

江苏中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牵头人)

新疆驼峰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山东新华联智能光伏有限公司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太阳能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说明: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当提交异议、投诉书

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电话:***-********传真:***-********

英大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临时 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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