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城乡统筹促进服务中心墙体广告清理中标结果
九原区城乡统筹促进服务中心墙体广告清理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城乡统筹促进服务中心墙体广告清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谈〔2017〕977号 | |||||||||||
评审日期: | 2017年11月01日 | |||||||||||
公示日期: | 2017年11月01日-2017年11月03日 | |||||||||||
公示期限: | 3日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供应商投标资格:(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企业公章):(1)企业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新版);(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安全生产许可证;(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
采购人名称: | 九原区城乡统筹促进服务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九原区党政大楼 |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治国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总部经济园E21栋5楼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41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五塔东街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李艳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采购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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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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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杨明先 美其德 刘晓毅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九原区城乡统筹促进服务中心、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017年11月01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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