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强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拱康路厂区场地土壤修复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杭州高强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拱康路厂区场地土壤修复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康桥分指挥部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高强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拱康路厂区场地土壤修复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TYXQ-2017-23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10-24
七.定标/成交日期:2017-11-03
八.中标/成交结果:
标项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总价/优惠率 | 备注 |
---|---|---|---|---|---|---|---|
1 | 杭州高强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拱康路厂区场地土壤修复项目 | 中节能大地(杭州)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 / | 万元 | 1 | 760 |
废标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废标理由 |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俞新华、李云峰、陈晓旸
十.其它事项:
1.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康桥分指挥部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湖州街1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练华
联系电话:137*****08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文街36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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