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河曹回镇、武安场、复兴场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预中标结果
回龙河曹回镇、武安场、复兴场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预中标结果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11月3日——2017年11月7日)
项 目 名 称 | 垫江县回龙河曹回镇、武安场、复兴场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9373 | ||||||||
招 标 人 | 垫江县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标段 (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旭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恒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众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四川旭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 | 877.198846万元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垫江县发改委 | 联系 电话 | |||||||
垫江县监察局 | |||||||||
招标人:垫江县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 2017年11月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公司: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回龙河曹回镇、武安场、复兴场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渝水许可[2015]162号文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垫江县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垫江县沙坪镇武安场。
2.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工程规模及内容:综合治理河长约3.72km,上游起于清水鱼庄已成拦河堰,下游止于花海桥处。武安场段新建护岸长约4577.52m,河道疏浚长约2433m,拆除重建阻洪人行桥3 座,新建24 处下河梯道。建安投资约1059.4106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及图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0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标签: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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