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补助国家免疫规划第9包中标结果
2017年中央补助国家免疫规划第9包中标结果
2017年中央补助国家免疫规划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9包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7年中央补助国家免疫规划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YACZ3363
项目分包(标段):第9包 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财政编号:RWHF(W)2017-022
招标(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11月2日
第9包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62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仟伍佰捌拾万捌仟元(¥********.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2017年中央补助国家免疫规划采购第9包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和凤,陈莉莉,王晓萍,陈琼,郑祥英,徐明照,罗献伟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29号
联系人:唐建友
联系方式:139*****018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桂阳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17年11月03日至2017年11月06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2017年中央补助国家免疫规划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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