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中标结果

档案数字化中标结果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浦档案局

乙方:漳州市远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3]ETH[GK]*******的漳浦县档案局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11-1数据加工处理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服务1695000远见信息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数字化工作和数字化管理软件开发的质保期要求为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数据运行发生故障时,我方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 1小时响应,2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护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护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 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发生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我方有责任对数据进行不定期的维护。漳浦档案局林先生/137*****890漳州市远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89*****803
合计:69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69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2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青年路11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次采购项目内容为漳浦县档案局(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目录著录、档案整理等。其中,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包含:档案借调、目录核校建库、修改或拟写文件题名、扫描前处理(包括编写页号、档案装订物拆除、注明重份文件、档案保护性处理、填写备考表)、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档案装订还原、档案实体验收、退卷归库、数据验收、数据移交、数据挂接、扫描数据备份、移动硬盘备份等工作。5.2本项目由甲方提供数字化加工场所,地址:漳浦县档案馆内。 5.3本项目在数字化加工实施过程中所需的所有设备(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扫描仪、服务器、移动硬盘、存储设备等)由乙方提供。加工过程中所有耗材包括(打印纸张,墨粉所需材料等)由乙方免费提供。项目结束应把工作计算机上所有硬盘免费交给甲方。 5.4乙方需根据项目技术要求,提供符合甲方需求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可操作的详细的解决方案(含相应软件),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5.5乙方须具备与档案数字化工作相适应的信息设备、技术力量和管理制度;必须提供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实施计划方案、项目组人员配备及质量保证措施、售后及服务承诺等材料。。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文件扫描、文件整理应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行业规范DA/T31-2005),图纸部分应符合《技术制图的折叠方法》(国标GB/T10609.3-89)。 6.1.2验收时乙方代表必须在场,甲方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所供扫描成果、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6.1.3质量要求:提交验收的数据,图像抽检的合格率为98%,目录抽检的合格率为98%,达不到验收指标的定为不合格,并全部发回乙方重新自检。对验收中检出的错误,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通知甲方重新验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直至提交验收的数据达标。乙方应设置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对数字化加工成果进行100%质检。甲方负责对数字化加工成果按5%比例进行抽查,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差错部分。6.1.4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为合同工作内容完成时间,乙方提前完成可以提前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乙方在档案数字化达到相当于A4幅面的档案资料70万页后,经甲方阶段性验收合格后,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中标金额的30%。7.2乙方在档案数字化达到相当于A4幅面的档案资料140万页后,经甲方阶段性验收合格后,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再支付乙方中标金额的30%。7.3剩余合同款待整体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金额的10%打到甲方指定账号上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完成后于一个月内返还给乙方。

9、合同有效期

三年。

10、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漳浦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项目管理与档案安全保障要求 1.1项目管理要求 1.1.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成立项目组,拟定专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并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及保证措施。 1.1.2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到漳浦县档案局拟定地点开展数字化加工服务,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数字化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安排加班,每天工作时间参照漳浦县档案局工作时间。 1.1.3漳浦县档案局在数字化加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由漳浦县档案局对本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用于存放监控图像数据,以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1.1.4数字化加工现场要布置协调、整齐,公司名字、工作区域均标识清楚,管理有序。工作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并遵守档案局各项规章制度。 1.1.5为保障数字化成果质量,满足数字化抽检的工作需求,乙方需提供各流程管理软件,特别是扫描系统还需自动采集图像扫描技术参数等有关数据。各工作流程所形成的工作单等管理台账,在成果移交时必须按要求向档案局移交。 1.1.6数字化加工现场内所有纸质材料的销毁,必须经过漳浦县档案局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销毁。分批验收进行数据移交完成后,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在漳浦县档案局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销毁。 1.1.7乙方在投标时要特别强调指出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其中包括:服务响应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公司的技术力量、技术服务内容、保密措施和质量水平等。 1.2档案安全保障要求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相关规定、漳浦县档案局的保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档案扫描工作必须在漳浦县档案局拟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如档案有遗失、损坏等情况,甲方将视情节情况严重而定,轻者乙方需经济培偿,重者将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乙方应与漳浦县档案局签订保密协议,同时应做到:(1)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2)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3)不同的工序之间要采取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在加工过程中,乙方不能丢失、损毁档案,档案资料不能放错卷、盒。由于乙方过错导致档案资料及数据损毁或泄密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4)乙方对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并建立加工流水表单,该表单应详细记录加工过程及相关内容。完工验收时应提交工作日志、产品质量检验、验收记录等资料。(5)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如手提电脑、手机、相机、mp3、mp4及移动存储介质等。(6)完成项目后,乙方和漳浦县档案局均对本项目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保密承担责任。并把存储档案数据的硬盘移交漳浦县档案局。 2、档案数字化基本流程与操作规范 2.1档案借调乙方与漳浦县档案局工作人员办理档案借调手续,借出待扫描档案。档案借调应逐卷清点,案卷封面的档号与调卷单开具的档号应一一对应,确保准确无误,同时应做好交接记录。 2.2目录核校 2.2.1逐卷核对档案实体卷封与电子目录的对应信息(档号、文件题名、文件时间、责任者、文件编号、解密划控等所有项),如有不规范、不准确的要修改、补充。以实体档案为基准在确保电子目录信息准确无误后,按挂接要求审核目录数据库。 2.2.2数据格式选择必须符合福建省档案局档案数据档案格式规范的要求。 2.3修改或拟写文件题名 对不规范、不准确文件题名,须依据福建省档案局文书档案目录数据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161-2002和闽档[2003]34号文),进行修订或重新拟写,对于数据库内无目录的须补拟,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概括,以简洁通顺的语言准确反映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并做好所修改案卷目录的台帐登记备案工作。 2.4扫描前处理 2.4.1编写页号 2.4.1.1对未编页号或页号编制不规范的案卷重新编号,统一采用2B铅笔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编号,并将原来编错的页号用铅笔划掉。 2.4.1.2一份文件若有主页和浮贴,先编主页号,后编浮贴页号,如浮贴内容与主页内容无关,先编浮贴页号。 2.4.1.3左装订的卷,页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编在左上角;右装订的卷,页号正面编在左上角,背面编在右上角;上装订的卷,页号正面编在右下角,背面编在左下角。 2.4.1.4已经编过页码的档案,或原有页码为连续性页号且清晰可见,不再重新编页码,如有跳号或编号出错的情况,应重新编页码,并在数字化工作单中加以说明; 2.4.1.5筒子页属同一文件的按一个页号编制。 2.4.1.6折子页档案按自然页编页号。 2.4.1.7一份文件在卷内被其他档案材料分开排列位置不连续,必须调整文件顺序,由此造成页码不顺的,需就受影响的部分重新编号。 2.4.1.8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空白表格(两张以上相同的空白表格)、白纸及废草稿纸不编页号。 2.4.1.9如确认是废草稿纸,若卷内图文与前后文件没有任何联系的可以不编页号,但如果文件的内容能够连接,也可按顺序编号。 2.4.1.10案卷遇有特殊情况,由漳浦县档案局工作人员决定是否重新编号。 2.4.2档案装订物拆除 2.4.2.1逐卷拆除档案中的原金属装订物(如:金属夹条、回形针、订书订、大头针等)及一般线装物(如:后期装订线等),档案中的精装书籍及成精装书籍状装订的档案不得拆散,可用零边距扫描仪挂边扫描。 2.4.2.2拆除档案装订物时可使用相应工具,对筒子页和其他粘连页面用小竹签等工具小心撕揭剥离,但不得损毁档案,若粘连过牢,需经漳浦县档案局工作人员确认保持原貌;对无破损但褶皱的页面可采用电熨斗熨平,电熨斗温度必须控制在50度以内。 2.4.3重份档案的处理:同一全宗内,出现成本成册的重复档案(形式与内容完全重复),应将重份档案在目录中标注说明,并在备考表上说明情况,提示扫描时不予扫描;同一案卷内,出现重复文件的,在备考表上说明情况,提示扫描时不予扫描。 2.4.4档案保护性处理:档案保护性处理是对确定扫描的档案,逐卷检查实体,对档案的破损、霉坏等需裱糊的案卷作出评定,并在备考表和目录著录项上说明情况,能够扫描的先扫描,而后检送修复;如无法直接扫描的,应先进行修复后再进行扫描。 2.4.5填写备考表凡经数字化前整理的档案,应填写备考表,并由整理、编页、检查人员签名(盖章)。在备考表中除标明文件页数、重份、档案页面缺损等情况外,还可注明特殊档案和需要说明的情况。如邮票、标志、案例、书稿、手稿、名人手迹、实物档案及特殊文种。 2.5档案扫描 2.5.1扫描方式 2.5.1.1采用A4高扫或A3平板扫描仪按档案编定的次序逐卷逐页扫描,可根据档案幅面大小,选定区域进行扫描,并按档号排列原则保存,严禁使用拍摄设备。所有页面均按A4比例计算(纸质档案不足A4的,按A4折算,超过A4的,按A3=2张A4;A2=4张A4;A1=8张A4;以此类推)。 2.5.1.2超过A3幅面的档案,必须根据档案页面选择A2及以上扫描仪另行扫描。扫描完成后,将扫描形成的电子档案按原档案顺序插入该卷电子档案的相应位置。 2.5.2扫描质量要求: 2.5.2.1每一卷(宗)档案的扫描均从卷封开始,至备考表结束。每份文件中,只扫描文件处理单或领导(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单、正文、附件、草稿等。重复件不扫描。 2.5.2.2无论页面大小均自然平展开进行扫描,筒子页、折子页均作一个画幅来扫描,并以画幅作为扫描的计量单位。 2.5.2.3必须按照案卷标明的页码顺序进行扫描,扫描时做到不缺页、不重页、图像内容完整,包括文件上的正文、页码、有关标记等必须纳入扫描图像范围。 2.5.2.4纸张暗黄发黑、字迹不清的档案,或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应通过数字化系统调整亮度、对比度、分辩率等技术参数,直至图像清晰为止。 2.5.2.5在同一份档案文件内,清晰度不同,特别是铅笔、钢笔、圆珠笔同时存在的,应通过数字化系统调整亮度,对比度、分辨率等参数,使图像清晰。以文件主要部分的清晰为准。 2.5.2.6扫描时,应尽量将档案纸张放置端正,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纠偏产生的图像失真问题。 2.5.2.7遇有浮贴时,浮贴加原页扫1页,浮贴揭开后原页扫1页,若有多张浮贴重叠,每张浮贴均需单独扫描。单独扫描浮帖时,需在浮帖下垫白纸衬底防止透光。 2.5.2.8档案扫描时不可折角、遮字,不得有非档案的杂物,如头发、纸屑等。 2.5.2.9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存储的图像文件,以A4为例,单页平均保持在300KB以下。 2.5.3.特殊纸张扫描处理规范: 2.5.3.1破损档案先扫描,由扫描人员填写“破损档案送交修裱登记表”并用EXCEL表格登记备案与破损档案一并交给档案管理人员,经检查后进行修裱,待修裱后再扫描一次,对比修裱前后的图像质量,保留完整清晰的图像,脆化和破损严重的无法扫描的档案需先修裱再数字化。 2.5.3.2薄透档案用相同大小白纸衬底,再进行扫描;字迹褪变档案扫描时,需要调整亮度、对比度等参数,以扫描后形成的图像中文字清楚为准。遇有字迹完全褪色(只剩划痕)或复写纸字迹且发生浸染时,可扫描该页档案反面,再做镜像文件,如果该页纸张同时老化、破损现象,宜在扫描后再进行修裱处理。 2.5.4实物档案的数字化:对档案中徽标、各种证物等实物档案,采用数码相机进行数字化,所获图像文件必须进行相应的图像处理,以达到本项目要求的图像质量。 2.5.5电子图片的倾斜度不得超出0.1度,不允许有折叠、遮字或缺损,保持图像的完整,图片端正、无扭曲。 2.5.6要求电子影像数据准确、索引数据准确并与纸质档案匹配。 2.5.7图片命名及组成必须与馆藏实体档案一一对应,并符合漳浦县档案局馆藏资源管理系统软件要求。 2.5.8扫描模式采用灰度模式进行扫描,文字图像清晰。 2.5.9扫描分辨率扫描分辨率标准为≥200dpi。 2.5.10图像格式图像文件采用TIFF格式保存,并能根据要求输出JPG,PDF、双层PDF格式。 2.5.11扫描登记认真填写加工流水表单,登记扫描的页数,核对每卷(宗)的实际扫描页数与档案整理时填写的档案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做好登记,将数据以EXCEL表格形式保存备案。并提交漳浦县档案局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 2.6图像处理 2.6.1经数字化所产生的图像文件,按照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图像优化处理,使图像清晰、完整,不得出现原件没有的颜色、变形、明显皱纹等破坏图像质量的现象。 2.6.2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逐页纠偏、去污、裁边、排序等处理。以视觉上不感觉偏斜为标准,允许图像倾斜度不得大于0.1;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2.7图像质检:漳浦县档案局采取巡视检查流水线各环节,以及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案卷的整理分件、编号、图像处理、扫描、数据存储备份等业务的指导等方式进行项目质检。 2.7.1中标人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要有专职质检员,按档案扫描的质量要求对扫描生成图像的命名及图像文件质量逐页进行检查,发现漏扫的要及时登记并补扫,并按原档案次序将图像插入原位。 2.7.2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图像,要重新扫描后进行替换,对加工数据自检合格,符合漳浦县档案局数据质量标准的,才能递交漳浦县档案局验收。 2.8数据挂接 2.8.1以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将每一份文件扫描所得的一个或多个图像存储为一份图像文件。将图像文件存储到相应文件夹时,需认真核查每一份图像文件的名字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实体的档号是否相同,图像文件的页数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页数是否一致等。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实现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 2.8.2认真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转换过程交接登记表单,记录数据关联后的页数,核对每一份文件关联后的页数与档案整理、扫描时填写的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办法,并提交漳浦县档案局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 2.8.3要求数字化的档案数据能准确的与漳浦县档案局馆藏资源管理系统软件衔接,保证系统提出的档案数据的准确性。 2.9建立专题档案数据库按照采购人要求,建立各种专题档案数据库。 2.10数据验收 2.10.1根据漳浦县档案局的要求,按全宗按目录分阶段分批对乙方提交的数据进行验收,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抽检比率不低于5%。同时对于乙方提交的成果(如修改或重拟的目录著录数据、图像处理结果和数字化加工完成等)和重点环节(如档案入库交接),进行审核验收。 2.10.2提交验收的数据,图像抽检的合格率为98%,目录抽检的合格率为98%,达不到验收指标的定为不合格,并全部发回乙方重新自检。对验收中检出的错误,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通知甲方重新验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直至提交验收的数据达标。 2.10.3数据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全新购置的移动硬盘(3TB以上)用于存储扫描文件数据及目录,并将数据向漳浦县档案局数据库迁移,由乙方完成目录导入、影像挂接等工作。 2.11数据备份 2.11.1备份范围: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 2.11.2备份方式:提交TIFF格式图像文件和DBF格式档案目录数据文件。 2.11.3备份标签: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 2.11.4备份数据检验: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的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3、档案的装订案卷装订前,对修改或重新拟写标题的目录数据必须做好标识向漳浦县档案局工作人员移交。同时应装订新打印的文件目录。 3.1、装订技术要求 3.1.1 拆除档案上的金属物,如书钉、回形针、大头针和金属夹等。 3.1.2 恢复装订时,应认真核对档案页码,核对文件排列顺序,发现错误的地方及时纠正,不能处理的上报漳浦县档案局工作人员,装订成册的档案必须保证每页都装订成功,不得有漏装掉页情况出现。 3.1.3经核对无误的档案,应以文件左齐(裁口整齐)、下齐(地脚整齐),靠左侧装订,装订成品必须结实美观。 3.1.4 在整理过程中,如遇有小页面或没有足够装订空白页面,如果发现文件无装订边,必须用质地、颜色相近纸张加边后再装订;加边粘贴不得使用胶水、固体胶,应用符合标准的档案修裱专用浆糊。 3.1.5对浮贴在相邻档案纸张上的小签条等小页面档案,如粘连不牢,用符合标准的档案修裱专用浆糊加固避免脱落。 3.1.6对没有预留空白装订边的正常大小页面,用修裱档案专用纸张接边后,再折成与案卷大小一致页面装订。 3.1.7所有进行修裱、托底、接边等处理的页面,须完全干燥后才能进行装订。 3.1.8对原来已打孔装订的档案,在装订时尽可能利用原孔装订,不能按原孔而需重新打孔的档案,打孔时严格按照规定沿档案文件左边适当处打孔,确保三点一 线,既不漏页也不损害文件字符。 3.1.9档案装订系线时要按照标准方法操作,线不可太长或太短,系线松紧适度。 3.1.10 填写登记表。 3.1.11案卷装订成册经质检合格后,按全宗分别排序装盒,搬到库房上交漳浦县档案局工作人员点收入库。 3.2装订人员要求 3.2.1爱护档案,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牢固树立片纸只字都是宝的意识。 3.2.2不得仔细浏览档案内容,不得对外传播档案内容,员工之间不得谈论档案内容。 3.2.3不得在档案上涂划、擦改。 3.2.4严禁将明火、茶水饮料、食物等带入工作现场。 3.2.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能传播、打探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3.2.6使用工具时小心谨慎,注意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伤害。 3.2.7自觉维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工作区清洁整齐,档案及装订用具摆放有序。定期打扫卫生,定期清理一次性口罩、帽子等垃圾。 3.3档案实体验收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内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合格率达到100%予以验收通过。 4、退卷归库档案扫描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应与漳浦县档案局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资料完好如初。 5、应遵循的业务标准 5.1管理性标准规范 5.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5.1.2《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 5.2业务性、技术性标准规范 5.2.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5.2.2《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 5.2.3《福建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范(试行)》 5.2.4《福建省档案局文书档案目录数据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161-2002 5.2.5《福建省档案局档案数据库建设有关问题解答》闽档[2003]34号文 6、档案数字化管理软件要求自主开发的档案数字化加工应用管理软件,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认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并满足国家档案局的要求,并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1按照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产生通用格式的数据库文件和图像文件 6.2具有功能修改、功能开发等可持续的升级基础。 6.3可灵活定制工作流程。图像扫描和目录录入无顺序限制;所有步骤既可单人完成也可多人分工完成。 6.4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需要:档案整理模块,案卷及卷内文件目录建库模块,图像扫描、优化和校对模块,目录、图像初检模块,人员管理模块,工作量统计模块、数据流转和管理模块,安全管理模块,任务管理模块,数据验收及移交模块、扫描时原文采集的模块,电子文件检测模块等功能。 6.5提供对应检查的功能界面,并可按照相应算法进行随机抽查。 6.6在数据格式转换的过程中,为防止和减少人工操作造成的遗漏和错误,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在格式转换功能上,具有无人值守功能。 6.7将漳浦县档案局一期、二期、三期、四期档案数字化数据及电子图片导入到档案数字化管理软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6.8系统采用CS和BS双重架构、WIN2012、MSSQL2012数据库、VB.Net、IIS等技术体系进行开发,软件全面支持Windows7以上及64位操作系统,支持在线浏览bmp,jpg,tiff,gif,png,pdf,doc,docx,xls,ppt,txt等文件格式;可对电子图像进行在线编辑、OCR识别、导出双层PDF等功能。 6.9档案整理模块主要功能:(1)实现导入“案卷信息”“卷内文件信息”“电子图片信息”;(2)实现再“新增”、“删除”、“上移”、“下移”案卷顺序;(3)实现自动生成“案卷档号”,规则是“全宗号-卷序号”;(4)实现可编辑案卷信息;(5)实现“新增”、“删除”、“上移”、“下移”卷内文件顺序;(6)实现批量打印“卷内目录”;(7)实现批量生成备考表信息,打印备考表;(8)实现批量设置卷内文件级的“密级”;(9)实现电子图像的档号自动生成;(10)实现PDF文件生成:可实现对每宗案卷的图像文件进行合并,自动生成案卷的PDF数字卷宗文件;(11)实现电子图片编辑:集成图像编辑和浏览功能,可以处理和浏览各种扫描图片格式,如:JPG、Tiff等;能对扫描后的图像提供放大、缩小、旋转、编辑、剪裁、去污点、亮度调整、Gamma调整等;可以自动计算当前卷内目录下已经扫描了多少张图片;在图像列表中可以剪切、删除、插入图像;可以对图像实现翻页、全屏、实际大小等功能,以方便查档人员;提供增删改图像功能;提供图像自动浏览功能,自动翻页浏览当前案卷的图像文件;打印图像时能自动添加防伪水印功能。(12)实现拆盒、装盒、打印卷盒、卷皮;打印实现自定义调整字段属性。 6.10电子文件检测该模块实现电子文件检测功能,可以对提交的数字化成果进行在线检测,主要检测指标包括:(1)数字化成果图像缺页、漏页指标检测;(2)对数字化成果图像的倾斜度进行检测并自动校正;(3)数字化成果图像的DPI范围、幅面进行检测,并能标识出不一致的信息;(4)卷内文件信息和电子图像挂接匹配性检测;(5)数字化成果的空白页指标检测;(6)数字化成果图像的可读性检测;(7)数字化成果图片尺寸的检测并自动校正(A4,A3等);(8)数字化成果的案卷、卷内文件数量及页数统计。 7、质保期要求本项目数字化工作和数字化管理软件开发的质保期要求为最终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数据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护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护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 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数据进行不定期的维护。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漳浦档案局乙方:漳州市远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旧国税大楼一楼住所:漳州市南昌路丽园君悦1幢1101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朱国雄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7*****890联系方法:189*****80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东城支行
账号:账号:****************7469

签订地点:漳浦县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标签: 档案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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