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古都文化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偃师市古都文化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对偃师市古都文化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于2017年10月30日进行开标、评标,经评审小组认真、仔细评审后形成评审报告,排名第一的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为:偃师市豫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11月6日项目实施机构开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评审报告推荐排名第一的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偃师市豫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通过谈判,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与偃师市豫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谈判备忘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古都文化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09时30分

二、预中标结果

1、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偃师市豫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伊洛路街道办事处华夏路2号(财政局8楼)

法人代表:李配伟

2、评标小组成员名单:赵严弘、斐淑娜(高级会计师)、李宏杰(法律专家)、杨海燕(高级会计师)、檀尊社、赵林、邓旭先。

3、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投标报价,见下表所示。

预中标人投标报价表

序号

投标内容

报价

合理利润率

年度折现率

政府支付总额

1

采购文件第二卷所列<ppp项目合同>第2.1款规定为准

6.81%

5.92%

48.2323万元

4、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表

三、公告媒体: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平台(河南省偃师市)》发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投标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预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8日。

采 购 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宏波

联系电话:****-********

PPP咨询机构: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钟鼓楼区中山路55号A34

联 系 人:李松翔

联系电话:182*****21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13号

联 系 人:乔卫卫

联系电话:****-********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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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社会资本 提升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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