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明珠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二次)预中标结果
龙蟠明珠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二次)预中标结果
滁州市龙蟠明珠广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czcg201710-031 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宇能美笛龙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于2017年10月12日发布公告,对滁州市龙蟠明珠广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2017年11月3日确定了中标单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常州中房物业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贰佰柒拾柒万贰仟贰佰玖拾贰元陆角壹分(*******.6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南京建宇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预中标金额:贰佰肆拾万零陆仟零捌拾陆元捌角捌分(*******.88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叁佰零柒万伍仟陆佰伍拾贰元贰角陆分(*******.26元) 公示期: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0日 招标人联系人:陈伟国 联系电话:180*****552 项目监督人:薛典红 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若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南谯区监察局投诉,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安徽宇能美笛龙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滁州市龙蟠明珠广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于2017年11月3日15时00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开标,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现将上述资格审查结果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如对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公正、不公平行为的,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或依法向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电话:****-*******,0550- *******)提出书面投诉。 招标单位:安徽宇能美笛龙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日:2017年11月6日 | ||||||||||||||||||||||||||||||||||||||||||||
|
招标
|
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