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经济开发区向阳湖大道给排水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咸安经济开发区向阳湖大道给排水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咸安经济开发区向阳湖大道给排水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概况

咸安经济开发区向阳湖大道给排水工程(项目名称)于2017年9月7日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介名称)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 10月 10日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大厅(咸安区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开标地点)开标,经过评审和复审,并于 2017年10月16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咸宁凤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咸安经济开发区向阳湖大道给排水工程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咸宁市咸安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金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桂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11元

*******.66元

*******.78元

质量目标(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120个日历天

120个日历天

120个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D********7

D********3

D********6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鄂)JZ安许证字(2005)001916-01

(鄂)JZ安许证字(2016)015070-1/2

(鄂)JZ安许证字(2014)009719-1/2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职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周卫东,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鄂********3702

郑巧焕,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鄂********0953

沈金山,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鄂********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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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7年 10月 18日9时至2017 年10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咸宁凤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39*****097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时代广场4栋1单元1501

邮编: 437100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32*****196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传真):0715—*******

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给排水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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