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来城电子警察和部分乡村道路电子卡口设备采购安装预中标结果
新来城电子警察和部分乡村道路电子卡口设备采购安装预中标结果
来安县新来城电子警察和部分乡村道路电子卡口设备采购及 安装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czcg201710-013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采购人地址:来安县境内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来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 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来安县城河西路 联系电话:****-*******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来安县新来城电子警察和部分乡村道路电子卡口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czcg201710-01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 4、采购内容:来安县新来城电子警察和部分乡村道路电子卡口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三、定标日期及中标(成交)公告期限 1、定标日期:2017年11月7日 2、中标(成交)公告期限: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13日 四、中标(成交)情况 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名称:南京卡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贰佰柒拾万元整(¥*******.00元) 第一中标(成交)标的:详见交易文件 第二中标人候选人名称:扬州顺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贰佰捌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整(¥*******.00元) 第一中标(成交)标的:详见交易文件 五、谈判小组名单 谈判小组名单:张进、赵德付、陆求伟、卢书陶、武明 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联系人: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来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 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来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室提出投诉,监督检查室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代理公司:来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 2017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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