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办公桌椅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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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议室办公桌椅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0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CDGP-********6989采购人(全称):常德市鼎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甲方)供应商(全称):常德湘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会议室办公桌椅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鼎财采计[2017]000684(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263,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叁仟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17年11月13日,完成日期:2017年11月21日。总日历天数: 9天。地点:鼎城区工信局 方式:正确履行 4.付款:
国库转账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单验收√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7年11月10日 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 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1月09日合同订立地点:鼎城区工信局 10.补充条款
供应商提供正规发票



甲 方:常德市鼎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章)法定代表人:马庆云 委托代理人:欧阳人才 电 话:181*****588 传 真: 乙 方:常德湘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徐联菊 委托代理人:吴中杏电 话: 180*****082 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常德市人民西路支行 帐 号: ********53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桌椅 会议室 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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