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乡石牛村和杜良乡大陈庄村道路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兴隆乡石牛村和杜良乡大陈庄村道路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兴隆乡石牛村和杜良乡大陈庄村道路工程,采用 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在 开封市祥符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的监督下,于 2017 年 11月 10日 10 点 00 分在开封市祥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兴隆乡石牛村和杜良乡大陈庄村道路工程
2、项目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杜良乡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兴隆乡石牛村和杜良乡大陈庄村道路工程施工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99303.01元
二、谈判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谈判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11月10日12时00分
评标地点:开封市祥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评标办法:二次报价
评委主任:刘玉萍
评委成员:赵改红、左伦方
四、否决投标原因
无
五、评标结果
兴隆乡石牛村和杜良乡大陈庄村道路工程施工
成交人:开封建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199166.00元
成交工期:40日历天
成交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王潇雨
六、公示期限
2017 年11月14日至 2017年 11月16 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联 系 人:左先生
电 话:139*****827
地 址:开封市祥符区区委院内
邮 箱:∕
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相先生 潘女士
电 话: 187*****620 151*****271
地 址:开封市中山路南段157号
邮 箱:hnhhkf@126.com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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