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乡石牛村和杜良乡大陈庄村道路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兴隆乡石牛村和杜良乡大陈庄村道路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兴隆乡石牛村和杜良乡大陈庄村道路工程,采用 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在 开封市祥符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的监督下,于 2017 年 11月 10日 10 点 00 分在开封市祥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兴隆乡石牛村和杜良乡大陈庄村道路工程

2、项目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杜良乡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兴隆乡石牛村和杜良乡大陈庄村道路工程施工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99303.01元

二、谈判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谈判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11月10日12时00分

评标地点:开封市祥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评标办法:二次报价

评委主任:刘玉萍

评委成员:赵改红、左伦方

四、否决投标原因

五、评标结果

兴隆乡石牛村和杜良乡大陈庄村道路工程施工

成交人:开封建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199166.00元

成交工期:40日历天

成交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王潇雨

六、公示期限

2017 年11月14日至 2017年 11月16 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电话:****-********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联 系 人:左先生          

电 话:139*****827

地 址:开封市祥符区区委院内

邮 箱:∕


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相先生 潘女士

电 话: 187*****620 151*****271

地 址:开封市中山路南段157号

邮 箱:hnhhkf@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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