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学院设备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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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7]008650号-1采购人(全称):湖南工业大学(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福和融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城市环境学院设备(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7]008650号(3)项目内容:城市环境学院设备(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谢莹。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74639.5大写:(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参数/技术说明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A********-台式计算机湖南福和融科技有限公司惠普商用台式机41174639.5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履行日期:2017年10月13日,履行期限:90天。地点:湖南工业大学方式:4.付款1、货到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凭收货验收单和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由湖南工业大学向中标方支付95%的合同款;余下5%的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壹年质保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无息付清。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7-10-13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5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0月13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谭益民法定代表人:谢云福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谢莹
电话:********电话:189*****229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沙市东塘支行
帐号:****************7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协议供货 学院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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