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村通村道路提升改造和安保工程中标结果

解放村通村道路提升改造和安保工程中标结果





项目及标段名称和平彝族乡解放村通村道路提升改造和安保工程和平彝族乡解放村通村道路提升改造和安保工程
项目业主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人民政府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招标人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开标地点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时间2017/11/9 9:30:00
公示期2017-11-16 至 2017-11-20投标最高限价(元)*******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四川启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名四川恒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名沐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启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李菊贤贰级建造师证(公路)********3611
技术负责人周杰工程师020151公路工程中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恒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罗映洪建造师证********7542公路工程中级
技术负责人吕刚工程师011459公路工程中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沐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邹孟伶二级建造师证(公路)********0192
技术负责人谭忠波工程师********道桥中级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启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青川县交通运输局青川县佘坝至观音店公路工程施工2013-10-82015-1-8施工 该工程建设规模全长10.528公里,为新改建工程,四级公路标准。
遂宁市船山区公路管理所船山区仁里镇至仁里镇(仁金路)公路改建工程2015-9-12016-6-1全长8.04公里,按照4级公路标准建设。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启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恒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眉山市东坡区秦家镇一里村民委员会眉山市东坡区秦家镇一里村道路硬化工程2015-10-202015-11-30道路硬化5.16公里,四级公路。
眉山市东坡区秦家镇红丰村村民委员会秦家镇红丰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2015-10-202015-11-30四级公路,道路感化5.243公里。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恒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沐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沐川县武圣乡白凤村村委会沐川县武圣乡柏红路(白凤村段)公路硬化工程2014-1-142015-6-16硬化道路8.8公里。技术标准为四级公路。
沐川县炭库乡新开村民委员会沐川县炭库乡罗太路改扩建工程2014-3-22014-12-3程 改扩建农村工路7.5公里,技术标准为公路四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沐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标得分

备 注
其他需说明事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陈煜单位:新区管委会
姓名:梁新单位:通达公司
姓名:邓华松单位:科茂公司
姓名:单卫平单位:四川宏业公司
姓名:吴凤琼单位:峨眉金正监理公司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项目审批部门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局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乐山市金口河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和安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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