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2016年度林地变更调查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5日
醴陵市林业局业务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醴陵市2016年度林地变更调查
委托方(甲方):醴陵市林业局
受托方(乙方):长沙中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甲方):醴陵市林业局
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先农坛路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凌 伟
项目联系人:程韬略
通讯地址: 醴陵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
153*****356 受托方(乙方):长沙中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蔡锷北路富雅坪社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李世波
项目联系人:李世波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蔡锷北路富雅坪社区
联系电话:
156*****997 电子信箱:mailto:maqwdd@163.comcsuftLee@163.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开展醴陵市2016年度林地变更调查项目。
第二条为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甲方应在项目实施期间给予乙方业务上帮助和支持。
第三条为确保项目验收合格,乙方应按照湖南省2016年度林地变更项目的相关要求完成该项目。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准确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数据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收集、处理和分析醴陵市林业经营管理资料。
2、醴陵市2014—2016年间的两期遥感影像判读分析。
3、醴陵市林地变化小班的实地核查。
4、醴陵市林地数据库(2014年林地数据库)更新。
5、醴陵市林地变更成果汇总,调查成果分析,编写调查报告。
6、与甲方共同配合湖南省林业厅检查验收。
第六条甲乙双方按照省林业厅制定的项目时间要求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第七条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将醴陵市林地变更成果材料交给甲方。
第八条甲方委托给乙方工作的委托经费共计 (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具体如下:
1、以 0.13 元/亩计算,醴陵市林地总面积 186万亩,委托经费为 (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
第九条业务委托经费共计 元(人民币金额大写: ),项目所产生的前期费用由乙方垫付。待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委托经费的100%款项,既项目总额(人民币大写: ) 元。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第十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于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公开有关林地变更的数据资料,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须严格遵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并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