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乡金沙滩小区环境工程预中标结果
三清乡金沙滩小区环境工程预中标结果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区管委会三清乡人民政府本级 | ||||
工程名称 | 三清乡金沙滩小区环境工程 | ||||
工程地址 | 三清乡金沙服务区 | ||||
建筑面积 | 结构/层数 | 框架/ | |||
招标范围 | 1、工程名称:三清乡金沙滩小区环境工程;2、建设地点:三清乡金沙服务区;3、建设规模:改造路面和地面铺装3890M2,地下管网340M及河道整治230M及美化、绿化、亮化等4、建设工程:2个月 | ||||
招标控制价 | *******.65元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16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国宏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 ||||
投标报价 | *******.65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0 | ||
建造师姓名 | 张琛 | 注册编号 | ******** | ||
建造师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一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 ||||
投标报价 | *******.65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0 | ||
建造师姓名 | 吴国骞 | 注册编号 | ******** | ||
建造师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飞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 ||||
投标报价 | *******.65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0 | ||
建造师姓名 | 闫亚庆 | 注册编号 | ******** | ||
建造师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15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15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国宏建设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一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飞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
其他暂定费小计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国宏建设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一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飞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依据 |
注: |
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 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 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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