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扩矿区范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中标结果

(增扩矿区范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中标结果

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公路管理站二砂场(增扩矿区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参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使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黑龙江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欢迎相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公路管理站二砂场(增扩矿区范围)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公路管理站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

总投资:80万元

工程概况:矿山设计年工作日为300天,每日一班作业。矿山可采资源量35.73万立方米,采矿场生产能力为3.33万m3/年。本项目扩建后矿区占地面积0.076km2,原有矿区占地面积0.022km2,新增矿区面积0.054km2,新增占地类型为林地。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公路管理站

单位所在地: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

联系人:陈一平

联系电话:130*****519

邮编:15563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

E-mail:nanjingguohuan_HRB@126.com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

建设期应根据天气和施工情况定期清扫、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营运期露天采场产生的粉尘通过洒水抑尘可有效降低粉尘的排放浓度,减少二次扬尘;同时在道路两旁进行绿化,采用优质设备,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影响不大,环保措施可行。

2、废水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

建设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砂石开采期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矿区淋溶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采场、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对高噪声设备周围安装移动式声屏障。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施工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标准要求。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道路运输噪声等,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和距离衰减等降噪后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统一收集,运至指定地点消纳。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安全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五、结论

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评价结论及公众参与、工程选址及占地合理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符相关规划的要求。在确保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所排污染物均能作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环保措施可行,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位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分析得知,在落实本评价所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能够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要求,既为地方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又通过环保投资减少了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的建设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环境经济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必要时也可采取召开公众听证会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公路管理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范围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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