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核心区B1地块(控规编号D8-1/0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中标结果
新城核心区B1地块(控规编号D8-1/0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中标结果
成交确认书
2017年11月10日在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四楼402室(地点)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重庆泽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编号[2017]TL002006-006号新城核心区B1地块(控规编号D8-1/0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该地块出让面积78766平方米(118.149亩);成交单价为每亩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元整(¥128万元/亩),总价为人民币壹亿伍仟壹佰贰拾叁万零柒仟贰佰元整(¥15123.072万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价款(其保证金性质不变),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余款。1、该宗地依照现行《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5号)的规定需补充地票面积10749平方米,由区龙廷公司提供地票予以补充。2、竞买人取得土地后,实施开发建设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二级以上资质等级。3、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房屋,无偿交由出让方用于安置。(1)受让人需按区规划局规划条件B1地块还房示意图中所标示方案一的位置提供临龙城大道一侧的18间商业门面(建筑面积:门面宽度3.9米、进深13米、高度为标准层高);提供临龙城大道一侧拟安置18间商业门面上一层住宅约470㎡(具体位置由出让方指定,房屋用途为住宅,按框架结构进行设计修建)。受让人取得土地后,建设方案须征得出让方同意后,方能报区规委会审定。以上商业门面和住宅由受让方建好后无偿交由出让方,受让人提供房源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受让人提供的商业门面实际建筑面积少于区规划局审批面积的,受让人按22000元/㎡补足给出让方;受让人提供的商业门面的实际建筑面积超出区规划局审批面积的,出让方按2000元/㎡补足给受让人。受让提供的住宅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少于区规划局审批面积的,受让人按5590元/㎡补足给出让方;受让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超出区规划局审批面积的,出让方按1600元/㎡补足给受让人。(3)受让人提供的上述房屋要求应与其它购房户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要求一致,并与出让方指定的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4)受让人必须按出让方提供的名单及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房屋及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并承担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外的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所有相关费税(包含出让方指定的购房名单权利人应缴纳的费税)。
重庆泽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人)应当于2017年11月30日前,持本成交确认书到重庆市铜梁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六份,出让人,竞得人各执二份,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份。
特此确认。
出让人:重庆市铜梁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交易机构: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竞得人:重庆泽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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