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2016年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滑县2016年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滑县2016年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

推广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滑县农业局的委托,对滑县2016年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滑财购招(2017)49号。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滑县2016年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HJYZG[201709]045-1号

3、项目预算价:一包约140万元;二包约30万元;三包约3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质保期:1年

9、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包

一包:粮食机械化烘干设备3套;二包:大流量宽幅喷灌设备1套;三包:自走式喷杆喷雾机3台、植保无人机1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采购清单及要求”)

二、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7年11月15日

评审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根选、陆晓玲、罗树军、史来明、董纯梅。

四、评审结果:

一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新乡市精准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报价:*******.00元

得分:92.99分

品牌型号:辰昱牌(15t粮食烘干机5HCY-15H、G43/28提升机、T939L装载机、ZL-18无级装载机、600/12m传送机、TG125圆筒初清筛、5TYD-100振动筛、TSZDS/30T振动筛)j京准牌(8m*4.5m*4m钢板下粮坑、3m*3m*3m钢板下粮坑、20m*18m钢结构彩钢遮雨棚、10m*10m钢结构彩钢遮雨棚、12m*10m钢结构彩钢遮雨棚)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地 址:新乡市卫滨区平原乡西南环路庄东

第二成交候选人:郑州玖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00元

得分:86.96分

品牌型号:金锡牌(15t粮食烘干机5HX-15)、捷众牌(G43/28提升机、TG125圆筒初清筛)、临工重特牌(T939L装载机)、金源牌(600/12m传送机、5TYD-100振动筛)、玖格牌(8m*4.5m*4m钢板下粮坑LK8-4.5-4、3m*3m*3m钢板下粮坑LK3-3-3、20m*18m钢结构彩钢遮雨棚CG20-18、12m*10m钢结构彩钢遮雨棚CG12-10)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高皇北路东、少林路南和昌悦澜湾北苑6号楼1单元5层508室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中旗农机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00元

得分:84.10分

品牌型号:瑞良牌(5HRH-15粮食烘干机)、利雅路牌(GS20D燃烧器)、粮满仓(G43/28提升机、600/12m传送机、TG125圆筒初清筛、5TYD-100振动筛、TSZDS/30T振动筛、8m*4.5m*4m钢板下粮坑、3m*3m*3m钢板下粮坑)、(T939L装载机、ZL-18无级装载机)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地 址:滑县新区黄河路中段路北

二包: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未收到有效投标文件,不满足法定开标条件,本标包予以流标。

三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郑州玖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304700.00元

得分:75.04分

品牌型号:大成牌(3WWDZ-10A植保无人机)、现代牌(3WPZ-1000C自走式喷杆喷雾机、3WZG-650自走式喷杆喷雾机)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高皇北路东、少林路南和昌悦澜湾北苑6号楼1单元5层508室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中旗农机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169000.00元

得分:65.00分

品牌型号:植保无人机、田中旗牌(3WPZ-1000C自走式喷杆喷雾机)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地 址:滑县新区黄河路中段路北

第三成交候选人:郑州浩之润商贸有限公司

报价:308000.00元

得分:50.16分

品牌型号:羽人牌(YR-10植保无人机)、奥森牌(3WPZ-1000C自走式喷杆喷雾机、3WZG-650自走式喷杆喷雾机)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18号鑫苑名家鑫禧园25号楼1单元5号

注:各有关当事人对公示等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项目只能授权一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必须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通讯地址及固定电话,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滑县农业局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木连臣

电话:181*****595

地址:滑县文明路君悦王府1号楼3单元501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推广 主体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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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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