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棚改综合治理工程中标结果
城镇棚改综合治理工程中标结果
桂东县新坊乡城镇棚改综合治理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0日
政府采购施工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桂东县新坊乡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郴州罗霄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定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新坊乡城镇棚改综合治理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GD********0003
(3)项目内容:桂东县新坊乡城镇棚改综合治理工程
承包范围:该工程的市政道路工程,公厕建筑、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施工(详见该工程财评报告)。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按中标价(壹佰捌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一次包定。如遇工程量变更时根据变更通知,现场签证,按:直接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税金的原则按实计算, 以县审计局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定的金额作为结算依据。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7年10月10日,完成日期:2017年12月10日。
总日历天数:60天。
地点:桂东县新坊乡。
方式:进场按设计图施工。
4.付款:双方约定按下列2 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按工程支付比率 | 应支付金额(元) |
第一次 | 合同签定时 | ||
第二次 | 工程进度过半 | ||
第三次 | 竣工验收合格 |
(2)、双方约定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15天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管道与人行道完工预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价款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办完工程决算后,支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7%;提取合同总价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之后无质量问题予以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7、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8、工程保修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附件资料:
①招标文件;②投标文件;③中标通知书;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0月10日
合同订立地点:桂东县新坊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注:
(1)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壹年。
(2)保修期内由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保修单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采购人:桂东县新坊乡人民政府供应商:郴州罗霄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湖南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标签: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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