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2016年洋川镇幸福大道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绥阳县2016年洋川镇幸福大道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单一来源公告内容 1、项目名称: 绥阳县2016年洋川镇幸福大道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 GZWH-2017-2243C 3、项目联系人: 项目二部4、项目联系电话: ****-********5、项目预算金额(元): ********0.006、单一来源类型: 服务 7、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蕙源、丁朴、潘文 8、单一来源成交信息:
序号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主要中标内容 中标金额(元) 操作
1绥阳县鸿泰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镇北环东路(财政局办公楼)绥阳县2016年洋川镇幸福大道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0删除
联系地址:遵义市绥阳县洋川镇诗乡路项目联系人:任清/王庆 联系电话:177*****420/177*****79110、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名仕楼18楼C座 项目联系人:项目二部联系电话:****-******** 11、开标时间2017-11-20 00:00:00 12、开标地址: 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 13、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详见单一谈判文件 1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让群众享有更好的住房质量、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现绥阳县2016年洋川镇幸福大道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为公众提供服务。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方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项 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由于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且具有特殊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由绥阳县鸿泰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实施。15、ppp项目: 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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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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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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