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南峰小流域工程拟中标结果公示
石柱县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南峰小流域工程拟中标结果公示
(公示期: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1月24日)
项 目 名 称 | 石柱县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南峰小流域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9949 | |||||||
招 标 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管理站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石柱县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南峰小流域工程 | /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大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烨国际建工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中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四川大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 金额 | 585.502434万元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 系 电 话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 | ||||||||
招标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管理站 2017年11月21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11月21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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