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园林博览会参展工程中标结果
国际园林博览会参展工程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参展工程 | 采购类型 | 工程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490万元 | |||||||||||||||||||||||||||||||||||||||||||||||||||||||||||||||||||||||||||||||||||||||||||||||||||||||||||||||||||||||||||||||||||||||||||||||
项目简介 | 深圳园位于第十二届中国(南宁汉)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中华城市展园S1-05地块,毗邻南宁、海口园,总占地面积为1975㎡。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景墙构架、廊架、雕塑及水池地景等。施工地点位于南宁市邕宁区。详见相应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近三年内(即从2014年10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院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上传扫描件,原件备查)。 | |||||||||||||||||||||||||||||||||||||||||||||||||||||||||||||||||||||||||||||||||||||||||||||||||||||||||||||||||||||||||||||||||||||||||||||||
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要求 | *******&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A4纸空白表.xls | |||||||||||||||||||||||||||||||||||||||||||||||||||||||||||||||||||||||||||||||||||||||||||||||||||||||||||||||||||||||||||||||||||||||||||||||
商务需求 | 1、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为3家,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建议评标办法;定标方法采用抽签法。 2、项目工期要求:施工期180天,特级养护期180天。 3、项目验收程序、标准及期限。工程项目验收分为自检和正式验收两个步骤,首先,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后,进行白检,然后向建设单位发出交工通知;建设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通知后,在做好验收准备的基础上,委托监理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共同进行交工验收。 (1)自检 自检即预检,施工单位先进行内部的自我检查,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1)自检的标准 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和标准。 2)自检的方法 由自检人员按各自主管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要确定修补措施和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完工。 3)自检人员的组成 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员等共同参加。 (2)复检 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全部解决以后,通过上级部门的复检,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3)正式验收 在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后进行工程项目的正式验收工作。 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 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天,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2)递交竣工验收资料 竣工验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竣工工程概况;图纸会审记录;材料代用核定单;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材料、构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报告;竣工自检记录;隐检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变更记录;竣工图;施工日记。 3)组织验收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验收。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的有关情况;分组分专业进行检查;集中分组汇报检查境况;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 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5)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工程档案是项目的永久性技术文件,是建设单位使用、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项目进行复查的依据。在施工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资料。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情况。 6)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在对工程检查验收完成以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订交接验收证书,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7)办理工程决算 整个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并办理了工程结算手续后,要由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上报有关部门。 4、保修、售后服务要求、发生问题处理意见。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相关强制保修条例的(以较严者为准),保修期从其规定,无明确约定的均按保修期为2年。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24小时内响应。如拖延处理,发包人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够部份由承包人补全。 5、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当完成50%工程量时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第一次进度付款;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并经业主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第二次进度付款;待审计单位完成造价审核后,中标单位须先提交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后再累计支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100%。 6、履约保证金要求:合同款5% 7、其它:无 | |||||||||||||||||||||||||||||||||||||||||||||||||||||||||||||||||||||||||||||||||||||||||||||||||||||||||||||||||||||||||||||||||||||||||||||||
图纸 | *******&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A4纸空白表.dwg | |||||||||||||||||||||||||||||||||||||||||||||||||||||||||||||||||||||||||||||||||||||||||||||||||||||||||||||||||||||||||||||||||||||||||||||||
技术需求、项目管理要求、其他 | 一、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确保在项目开标后10天内按照南宁园博组委会要求办理好所有进场施工手续并开工,并于2018年3月前完成展园的土建、园建工作及部分主景树的种植,2018年10月前完成所有展园布展工程。 2、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工程现场(1、工程区域内原有的植物;2、地上地下管、线及设施;3、地下基础情况等)。 3、中标单位必须自行解决车辆在该区域内通行、施工材料存放、用水用电、施工人员基地等问题,不得在施工场地堆放材料及驻扎生活基地。 4、特色雕塑作品须由专业雕塑公司深化创作和制作,须经采购单位和设计单位最后确认。 5、中标单位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指导,如有违约,按相关条约从重处罚。 6、中标单位必须根据南宁施工地情况编制详细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及设备、材料进场计划送给监理公司并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7、中标单位必须作好施工场地开工前及完工后的现场照片记录、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的编制等工作。 8、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警示牌、工程概况牌,标注“温馨提示”语言。靠近人行通道边(或建设方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周边)必须用整齐美观的板材围挡。 9、中标单位必须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区域道路通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中标单位须遵守在市区施工作业的时间要求,并考虑施工的车辆通行及施工成本。施工期中应尽可能降低由于施工作业对周边游人的影响。 10、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 11、中标单位必须做好施工场地相关事宜联系工作。 12、中标单位必须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具体情况,包括地下建筑垃圾、市政管线等隐蔽工程量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3、中标单位还必须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区域内所有的保洁清理工作(包括乔木、灌 木上的枯枝、干叶、杂物等);2、保洁标准与施工区域内原有保洁标准相同。上述工作属招标工程范围内。 14、中标单位须保证每个施工程序(施工材料堆放、施工场地清理等程序)不能过夜,当天进行的施工程序必须当天完成。施工废料的处置必须符合环保规范。 本工程为异地施工工程,中标单位须自行解决与施工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办理进场施工手续、来往南宁施工地点的交通费用、施工材料存放、用水用电、施工人员基地等问题),为监理人提供一间办公室和宿舍,其费用含在中标价中。 二、项目技术要求 1、苗木杆枝生长粗壮,表皮不得有破损或虫眼。主干无歪斜、无孔洞,分枝均衡,冠形优美。 2、苗木生长茂盛而不老化,无干枝、黄叶,无病虫害,根系生长均匀、良好、土球不得松散。假植苗木的假植时间不少于一年,新生根系发达。 3、需截干乔木锯口处要干净、光滑、无撕裂或分裂。截口处应做好防腐防虫等处理。 4、所有苗木、工程材料的规格、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须经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获许可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采购单位将不予认可,并要求施工方在规定期限内清理、恢复,逾期将此部分苗木按绿地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5、进口植物、棕榈科及刺桐属植物等按规定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必须经国家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书面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6、园建工程材料根据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定,送检验部门检验,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书面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7、施工所用肥料必须经国家权威部门检测,相关成份的含量不得低于设计图纸中的要求,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资料。其中(1)所选用的基肥:为生产蘑菇后的种植基质废料掺入过磷酸钙3-5%,堆沤、充分腐熟后的基肥。有机含量大于35%,HP=5.5-8.0,N.P.K总无机养分大于3%。(2)选用的复合肥配比为N:P:K=15:15:15。 8、本工程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工程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施工规范》、《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及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规范与要求等作为施工、验收标准。因本工程是代表深圳市政府参展并赋予展示深圳特区风貌的任务,因此要求施工质量必须达到优秀等级,符合园博会金奖评选要求。 | |||||||||||||||||||||||||||||||||||||||||||||||||||||||||||||||||||||||||||||||||||||||||||||||||||||||||||||||||||||||||||||||||||||||||||||||
评标模板使用规则 | 模板使用规则 (一)关于评分准则分类 除价格分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外,其它评分因素的评分准则可分为A、B、C三类: A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主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B类评分准则指投标人进行承诺即得分的评分准则; C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客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评审过程中,所有评委对于采用B、C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必须给出一致结论。 (二)关于权重调整 1、价格部分的权重不能低于40%,综合实力部分的权重不能高于10%; 2、某项评分因素的权重不能突破设置的权重上限。 (三)关于评分因素调整 1、评分因素的增加 (1)评分因素的拆分: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模板中的评分因素进行拆分,相关权重同样作相应拆分处理。 (2)另行增加评分因素: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评分准则并设置相应的权重,但增加的C类评分准则与增加的综合实力部分A类评分准则合计不能超过2项,每项权重不能超过2%,总权重不能超过3%。 2、评分因素的减少 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减少评分因素,但相关的权重只能增加至价格部分或采用A、B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评分因素与评分准则必须对应;不得就同一项考察内容重复设置评分因素; 2、评分因素及评分准则的表述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化,做到表述简练、准确且易于判断、没有歧义。 | |||||||||||||||||||||||||||||||||||||||||||||||||||||||||||||||||||||||||||||||||||||||||||||||||||||||||||||||||||||||||||||||||||||||||||||||
评标信息 |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平均价格下浮比例: 5% 评标方法说明: 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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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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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疑问标题 | 疑问内容 | 疑问单位 | 疑问人 | 疑问附件 | 疑问日期 | 标题 | 内容 | 单位 | 采购人 | 附件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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