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室法医设备、声纹鉴定系统、图像鉴定设备采购(GXZC2017-J1-12987-XYGC)结果公告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室法医设备、声纹鉴定系统、图像鉴定设备采购(GXZC2017-J1-12987-XYGC)结果公告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室法医设备、声纹鉴定系统、图像鉴定设备采购(GXZC2017-J1-12987-XYGC)结果公告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11月23日就实验室法医设备、声纹鉴定系统、图像鉴定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实验室法医设备、声纹鉴定系统、图像鉴定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7-J1-12987-XYGC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A分标: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法医三维重建虚拟解剖系统

1套

2

显微镜摄像系统

2套

B分标: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模糊图像处理系统

1套

2

影像真伪鉴定系统

1套

C分标: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声纹鉴定系统

1套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7年11月1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评审(谈判)日期:2017年11月23日;
评审(谈判)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邝灿梅、张健荣、廖秀波(业主评委)。
五、结果信息:
A分标:
因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废标。
B分标:
因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废标。
C分标:
因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废标。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科长,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凤翔路3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工,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3、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


相关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 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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