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罪犯食堂生活物资—鸡肉中标结果
2017年罪犯食堂生活物资—鸡肉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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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监狱
云南省曲靖监狱(2017年罪犯食堂生活物资—鸡肉)
采购项目合同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买方):云南省曲靖监狱
乙方(卖方):云南回一回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遵循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的原则,现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货方式
1、乙方必须具备长期、稳定的货源,甲方向乙方提出采购计划后,乙方要保证24小时内保质保量为甲方提供所需的鸡肉。
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地点送货,运输途中的卫生安全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提供的货物以甲方验收签字为准。甲方验收时发现鸡肉质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有权拒绝接收,退货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补充货物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否则甲方有权另行组织采购。乙方出现三次供货不能在规定期限内验收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交货地点
云南省曲靖监狱男犯监管区配餐中心、女犯监管区配餐中心。
三、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的鸡肉在食用过程中无食品安全问题,甲乙双方对账无误后,以实际用量按月结算货款,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后,甲方方可付款。本合同价款按中标单价及甲方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中标单价为16.80元/公斤。
四、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鸡肉必须严格保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的质量要求,禁止提供未经检测及品质不达标的鸡肉。
2、乙方所供鸡肉必须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质量合格证书。
3、乙方所提供的鸡肉在运输过程中须保证有防止污染的可靠措施。
五、价格要求
根据本次采购招标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原则上不作调整,如连续二个月市场价格波动20%以上时,由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提出调价申请,根据市场考察价格情况,协商确定临时调整合同单价,调整后的单价仅限于支付尚未结算的合同价款。市场价格恢复到中标时价格幅度范围时,应恢复原合同单价。
六、违约责任
乙方所提供的鸡肉如出现因质量而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乙方须赔偿甲方及食用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
1、甲方必须及时与乙方结清账目、付清款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对账及进出监狱的相关手续。
2、、乙方车辆和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严格遵守监狱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和罪犯接触,不准为罪犯传递信件和物品;不准把手机、香烟、火机等带入监管区内。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代理公司一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17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止。
7、本合同履行地为云南省曲靖市。
8、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2017年 月 日 签约地:云南省曲靖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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