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机场行李车车身广告项目
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旅游委员会的委托,就郑州机场行李车车身广告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现将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机场行李车车身广告项目
2、项目编号:汴财单一(2017)44号
二、采购内容:行李车车身广告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7年11月28日下午14时30分
评审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成员:张斌、张克彬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河南嘉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80万元
成交内容: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行李车车身广告
| A面:(48×9.8)cm
B面:(48×11.6)cm
C、D面:(52×33)cm
E、F面:(65×4)cm
| 2000
| 辆
|
供货期限:画面安装工程应在采购方确认画面内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广告发布期限:三个月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2号恒美国际商务大厦412房
五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旅游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158号4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83*****862地址:开封市塞纳左岸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2017年11月29日